头一天在超市买的柚子,第二天打开却发现已经变质。近日,东营市民刘女士在微博@记者称,她在东营胜大超市民建店购物就遇到了这样的窝心事。
刘女士告诉记者,3月27日中午她在位于辽河路的胜大超市民建店购买了一个柚子带回家中,当3月28日晚刘女士拆开柚子的外包装袋时,她惊讶的发现,袋子里的柚子已经变质了。
“虽然柚子上的标签显示包装日期为3月27日当天,但是整个柚子已经惨不忍睹了。柚子表皮皱巴巴的,并且还有腐烂的地方。里面的果肉几乎已经没有水分了。”刘女士说,因为柚子的外包装袋不是透明的,所以她拆包装之前根本就发现不了。
通过照片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整个柚子表皮已经因缺水变得干瘪,并且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变质腐烂。“我给超市打电话要说法,超市说是因为家里气温太高放坏的,现在家里已经停暖了能有多热,况且我只放了一天,这明显就是已经放了很多天了。”刘女士说起来仍然非常气愤。
随后,记者致电了胜大超市民建店,民建店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这种红心柚子都是供应商包好外包装后直接送来的,他们不可能拆开所有的柚子包装进行查看,所以他们也没有办法确定里面的柚子是否已经变质。“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也感到很抱歉。消费者可以凭借购物小票来我们超市对商品进行退换。”
相关新闻:西安超市销售腐烂变质水果 如拒不改正将严处
西安多家超市公开售卖“腐烂水果”一事,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引发多方关注,同时,也引起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昨日,西安市食药监局就处置情况回复本报称,从3月9日起,西安市凡销售腐烂变质水果的一律下架、销毁,拒不改正的,依法严厉查处。
本报报道引起相关部门关注
本报连续报道的《腐烂水果“特价”卖》稿件,引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的关注,对报道中提到的人人乐超市解放路店、公园南路店、东门店等店面都有售卖腐烂变质水果的现象,西安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3月9日上午,召开了有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5个区局食品监管科科长,人人乐、永辉、沃尔玛、卜蜂莲花、省军区服务社、民生家乐、麦德隆、大润发等多家超市总部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组织学习相关法规制度。
发现有腐烂变质现象应及时分拣剔除
西安市食药监局回复称,凡是销售水果过程中有带泥、带沙、带虫、部分枯败等均不属于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不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范畴。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但经营中发现果蔬有腐烂变质等现象,应及时分拣、剔除。
销售腐烂变质水果拒不改正依法严处
会议要求各区县食药监局立即对辖区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超市进行全面排查,从3月9日起,西安市凡销售腐烂变质水果的一律下架、销毁,拒不改正的,依法严厉查处。要求各大超市总部应当认真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总局第20号令的规定,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自查制度和食品安全专管员(食品质量安全员)巡查制度,确保不销售腐烂变质的果蔬,为老百姓提供安全的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