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题大全 >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分类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分类

2025年10月09日 13:34:01
病情描述: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分类

医生回答(1)
  • 黄欣
    黄欣副主任医师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向他提问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主要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分轻度和重度)、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等情况;子痫前期轻度有相应血压和尿蛋白表现,重度更严重且相关指标异常更多;子痫是子痫前期基础上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是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出现蛋白尿等情况;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是妊娠前或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或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各类情况对母婴影响不同且有相应相关因素及机制。

    妊娠期高血压

    定义: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相关因素及影响:与孕妇的年龄、肥胖、家族史等有关。年龄≥40岁、肥胖(体重指数≥28)、有高血压家族史等人群患病风险较高。其发生可能与胎盘缺血、血管内皮细胞受损等机制相关,对孕妇主要影响是孕期需密切监测血压等指标,若控制不佳可能发展为更严重的情况。对于胎儿,可能因胎盘血流灌注受影响,存在生长受限等风险。

    子痫前期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等症状。

    重度: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尿蛋白≥2.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清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10/L;微血管病性溶血(血LDH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部不适。子痫前期的发生与胎盘浅着床、氧化应激、免疫调节异常等多种因素有关。对于孕妇,重度子痫前期可能引发抽搐、昏迷、心肾功能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对于胎儿,可导致生长受限、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等不良结局。年龄较小或较大的孕妇、多胎妊娠、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等人群患病风险相对较高。

    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子痫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最严重的阶段,可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抽搐发作时,孕妇可能出现全身肌肉强直、牙关紧闭、眼球固定等表现,随后发生强烈抽动,严重威胁母婴生命安全。其发生机制可能与脑血管痉挛、脑水肿等有关。孕妇在抽搐发作时可能因误吸、窒息等危及生命,胎儿则可能因缺氧等出现严重损伤。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L。这类患者病情相对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孕妇发生心脑血管意外等并发症的风险增加,胎儿也可能面临生长受限、宫内窘迫等问题,与孕妇本身的慢性高血压基础病变以及妊娠后的生理变化相互作用有关。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但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此类孕妇孕前已有高血压基础疾病,孕期需特别关注血压波动及对心、肾等重要脏器的影响,胎儿可能因胎盘血流灌注受高血压影响而出现生长发育相关问题,比如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情况,需要综合评估孕妇的基础病情和孕期变化来制定管理方案。

本文由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持创作,著作权属于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推荐医生
宗岩

宗岩

中医科

立即咨询

尹朝林

尹朝林

儿科

立即咨询

免费向医生提问
立即提问无需注册,10分钟内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