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十个月的产检顺序问
怀孕十个月的产检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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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十个月产检顺序分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孕早期有首次产检及NT检查等,孕中期有唐氏筛查、大排畸、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等,孕晚期不同阶段有相应检查,特殊人群产检项目和频率可能增加,孕妇需按时产检保障母婴健康。
首次产检:一般在怀孕6-13周+6天进行。需要进行病史询问,包括既往病史、家族史、月经史等;体格检查,如身高、体重、血压等;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HIV筛查等;超声检查,确定宫内妊娠及孕周。对于有特殊病史或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能还会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例如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可能会提前进行糖耐量筛查等。
孕11-13周+6天:进行NT(胎儿颈项透明层)超声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此检查受胎儿体位等因素影响较大,如果一次检查不满意,可能需要再次检查,对于月经不规律的孕妇,通过NT检查结合末次月经等综合判断孕周会更准确。
孕中期(14-27周+6天)
孕15-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包括血清学筛查(如甲胎蛋白、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指标的检测),根据孕妇的孕周、体重、年龄等计算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对于血清学筛查风险较高的孕妇,可能需要进一步进行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等明确诊断。
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大排畸),详细检查胎儿的各个器官系统,如头颅、面部、脊柱、心脏、腹部脏器等,筛查胎儿结构性畸形。此检查需要胎儿配合,如果胎儿体位不佳可能需要孕妇活动后再次检查。
孕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一般是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通过检测空腹及饮用葡萄糖水后不同时间的血糖水平,判断孕妇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如果孕妇存在高危因素,如肥胖、家族糖尿病史等,可能会提前进行筛查。
孕晚期(28周及以后)
孕28-32周:复查血常规、尿常规等,评估孕妇的基本情况;超声检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胎盘等情况;进行胎心监护,开始关注胎儿在宫内的胎心情况。对于双胎妊娠等高危情况,可能会增加检查频率和项目。
孕32-36周:每周进行一次产检,包括测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复查胎心监护等。此阶段要密切关注孕妇血压情况,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同时了解胎儿入盆情况等。
孕37周及以后:每周进行一次产检,除了常规的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心监护等检查外,还会进行宫颈检查,评估宫颈成熟度,判断分娩时机和方式。对于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如妊娠合并心脏病等,可能需要更频繁的检查和评估,根据孕妇和胎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分娩计划。
对于高龄孕妇(年龄≥35岁)、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等特殊人群,产检的项目和频率可能会有所增加。例如高龄孕妇可能在孕早期就会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检查来明确胎儿染色体情况;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可能会在孕前就进行相关的遗传咨询和孕前检查,孕期也会增加相应的监测项目。在整个产检过程中,孕妇要按照医生的安排按时进行各项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孕妇和胎儿的异常情况,保障母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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