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怎么诊断问
妊娠期糖尿病怎么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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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GDM)的筛查时机一般为妊娠24-28周,高危孕妇首次产检就筛;筛查方法包括50g葡萄糖筛查试验(血糖≥7.8mmol/L需进一步75gOGTT)和75gOGTT(空腹、服糖后1、2小时血糖达相应标准可诊断);特殊人群如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GDM史孕妇有相应注意事项。
一、筛查时机
一般建议在妊娠24-28周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进行妊娠期糖尿病(GDM)的筛查。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BMI≥28kg/m2)、一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患者、既往有GDM史等,可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开始筛查。
二、筛查方法
(一)50g葡萄糖筛查试验
1.操作方法:口服50g葡萄糖,服后1小时检测血糖。
2.阳性判断标准:若血糖≥7.8mmol/L,则需进一步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二)75gOGTT
1.操作前准备:试验前3天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试验前需空腹8-14小时。
2.具体步骤:先空腹抽取静脉血测定空腹血糖,然后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溶液300ml以内,分别于服糖后1小时、2小时抽取静脉血测定血糖。
3.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GDM。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一)肥胖孕妇
肥胖孕妇发生GDM的风险较高,在筛查时应严格按照上述筛查流程进行。由于肥胖可能影响血糖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在进行OGTT时需确保操作规范,以准确判断是否患有GDM。
(二)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
这类孕妇本身具有较高的GDM发病潜在风险,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应积极进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GDM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因为早期干预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都非常重要。
(三)既往有GDM史孕妇
既往有GDM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GDM的风险明显增加,所以在此次妊娠的24-28周应重复进行筛查,以便及时发现血糖异常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血糖管理,降低此次妊娠发生不良结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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