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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何时开始透析治疗

2025年10月27日 23:18:55
病情描述:

尿毒症何时开始透析治疗

医生回答(1)
  • 高霞
    高霞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向他提问

    尿毒症开始透析治疗的时机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肾小球滤过率指标是重要依据,不同人群有差异考虑,还需结合尿毒症相关并发症情况,如出现顽固性心力衰竭、明显尿毒症脑病症状、严重消化道并发症等时可能需提前或及时透析。

    一、尿毒症开始透析治疗的时机

    (一)肾小球滤过率指标

    肾小球滤过率(eGFR)是评估肾功能的重要指标。当eGFR低于15ml/(min·1.73m2)且患者出现明显的尿毒症相关症状,如严重的恶心、呕吐、水肿难以纠正、高钾血症难以控制等情况时,通常需要开始透析治疗。一般来说,eGFR下降到该水平时,肾脏已经无法有效地排出体内的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体内毒素积聚和水盐代谢紊乱会对患者的多个脏器功能造成严重影响,如心脏功能可能因水钠潴留出现心力衰竭,神经系统可能出现尿毒症脑病等。

    (二)不同人群的差异考虑

    1.儿童患者:儿童尿毒症患者开始透析的时机需要更加谨慎评估。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肾功能受损会影响其正常的生长代谢。当儿童出现严重的生长发育迟缓、严重的酸中毒难以纠正、电解质紊乱危及生命(如严重高钾血症导致心律失常等)以及严重的尿毒症毒素蓄积引起的精神萎靡、消化道症状严重影响营养摄入等情况时,应尽早考虑透析治疗。因为儿童的肾脏功能储备相对成人较弱,肾功能恶化速度可能较快,及时透析有助于维持儿童体内环境稳定,保障其生长发育所需的内环境条件。

    2.老年患者:老年尿毒症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在考虑透析时机时,除了依据eGFR等肾功能指标外,还需要综合评估患者的全身状况。如果老年患者出现严重的营养不良、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合并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在透析能够改善其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存时间的情况下,应适时开始透析。但对于身体状况极差、预期生存期很短且透析耐受性差的老年患者,需要更加个体化地评估,权衡透析带来的益处和风险。

    3.妊娠期尿毒症患者:妊娠期尿毒症患者情况较为特殊。由于妊娠会加重肾脏的负担,此时需要密切监测肾功能、患者的症状以及胎儿的情况。当患者出现严重的尿毒症症状,如剧烈呕吐、严重水肿导致心肺功能受影响、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威胁母儿生命时,应立即考虑透析治疗,以保障母儿的生命安全。因为妊娠期间肾功能恶化可能会迅速进展,若不及时透析,可能会对母亲的生命和胎儿的存活造成严重威胁。

    (三)尿毒症相关并发症情况

    1.心血管并发症:如果患者出现顽固性心力衰竭,经药物治疗效果不佳,即使eGFR尚未完全达到透析指标,也可能需要提前进行透析治疗。因为尿毒症患者容易出现水钠潴留,导致心脏前负荷增加,进而引发心力衰竭,而透析可以有效清除体内多余的水分,减轻心脏负担。

    2.神经系统并发症:当患者出现明显的尿毒症脑病症状,如意识障碍、抽搐等,说明体内毒素蓄积已经严重影响神经系统功能,此时需要及时开始透析,以清除毒素,缓解神经系统症状,避免病情进一步恶化导致不可逆的脑损伤。

    3.消化道并发症:严重的消化道症状,如无法进食、频繁呕吐,导致患者营养状况迅速恶化,无法通过口服营养补充来维持机体基本需求时,也需要考虑透析治疗,通过透析清除体内毒素,改善消化道症状,保障患者能够摄入足够的营养物质来维持生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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