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产检流程和时间表是什么问
国家规定的产检流程和时间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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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6-13周进行首次产检确定孕周等并做多项检查,孕中期14-27周分阶段有唐筛、四维超声、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等检查,孕晚期28周后分阶段有常规检查及胎心监护等,高危妊娠人群产检频率可能增加,高龄孕妇可能需增加产前诊断项目,有不良孕产史孕妇需更详细询问病史并增特殊检查加强监测。
一、孕早期产检(6-13周)
1.首次产检:一般在确认怀孕后6-13周进行,需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孕妇健康状况及高危因素,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梅毒螺旋体、HIV筛查、B超等,通过B超可确定宫内妊娠及胎数等情况。
二、孕中期产检(14-27周)
1.16-20周:每4周产检一次,进行常规检查如测血压、体重、胎心率,还需做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包括甲胎蛋白、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指标检测),评估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2.21-24周:进行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可详细观察胎儿结构,排查重大畸形,如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等。
3.25-28周:检测孕妇血糖,筛查妊娠期糖尿病,通常需进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测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水平,若异常需进一步明确诊断并干预。
三、孕晚期产检(28周后)
1.28-36周:每2周产检一次,除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率外,需复查尿常规,评估孕妇水肿情况等,孕32周左右可复查B超了解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等情况。
2.37-41周:每周产检一次,检查项目包括胎心监护,通过胎心监护了解胎儿宫内储备能力;评估胎位,确定分娩方式;复查宫颈情况等,医生会根据胎儿大小、胎位、孕妇骨盆条件等综合评估分娩时机和方式。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危妊娠人群:如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基础疾病的孕妇,产检频率可能需增加,医生会根据具体病情制定更频繁的产检计划,密切监测孕妇和胎儿的各项指标,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并处理。例如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可能需要更频繁监测血糖变化,调整血糖控制方案。
高龄孕妇(年龄≥35岁):除常规产检外,可能需要增加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或羊水穿刺等产前诊断项目,以更早排查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因高龄孕妇胎儿发生染色体异常的概率相对较高。
有不良孕产史孕妇:如既往有流产、早产、胎儿畸形等情况的孕妇,产检时需更详细询问病史,增加相关特殊检查项目,加强孕期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本次妊娠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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