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期梅毒问
什么是三期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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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梅毒是梅毒螺旋体感染后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迁延至晚期出现全身多组织器官受累的疾病,有病理特征、临床表现,诊断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治疗强调早期足量规范用青霉素,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有相应注意事项。
病理特征
主要病理改变为肉芽肿性炎症,在组织中形成树胶肿(梅毒瘤),树胶肿是一种坏死性肉芽肿性病变,初期为炎症细胞浸润,随后中心发生坏死,坏死物质可被吸收、纤维化,最后瘢痕化。
三期梅毒的临床表现
1.皮肤黏膜损害
结节性梅毒疹:好发于头面部、肩部、背部及四肢伸侧。损害为簇集性豌豆大小的铜红色结节,质硬,可自然吸收或溃破形成浅溃疡,愈后留有萎缩性瘢痕。
梅毒性树胶肿:是三期梅毒的典型表现,初为皮下小硬结,逐渐增大与皮肤粘连,形成浸润性斑块,中心逐渐软化破溃,流出黏稠树胶状脓汁,溃疡呈肾形或马蹄形,愈后留下萎缩性瘢痕。发生于口腔、上腭及鼻部者,可破坏软组织及骨质,导致鼻中隔穿孔、硬腭破坏,影响面容,口腔内树胶肿可致吞咽和语言障碍。
2.骨梅毒
可累及长骨、颅骨、肩胛骨等,引起骨膜炎、骨髓炎等。患者可出现骨骼疼痛,夜间或休息时疼痛较为明显,影响肢体活动,若累及颅骨,可导致颅骨树胶肿性肿块。
3.心血管梅毒
多在感染后10-30年发生,主要侵犯主动脉,引起梅毒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瘤等。患者可出现胸痛、呼吸困难、心悸等症状,主动脉瘤破裂可导致猝死。
4.神经梅毒
可分为无症状神经梅毒、脑膜神经梅毒、脑血管梅毒、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无症状神经梅毒仅脑脊液有异常改变;脑膜神经梅毒可出现头痛、呕吐、颈项强直等脑膜炎症状;脑血管梅毒可引起偏瘫、失语等神经系统局灶性症状;脊髓痨表现为闪电样疼痛、感觉性共济失调、尿失禁等;麻痹性痴呆则出现进行性痴呆、人格改变、癫痫发作等。
三期梅毒的诊断
1.病史采集:详细询问患者的性接触史、既往梅毒感染及治疗史等。
2.体格检查:全面检查患者皮肤、黏膜、骨骼、心血管、神经系统等有无异常表现。
3.实验室检查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在皮损处取材,查找梅毒螺旋体,若找到梅毒螺旋体有助于早期诊断,但三期梅毒皮损中螺旋体较少,阳性率较低。
血清学检查:包括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TRUST)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如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常用于筛查和疗效观察,其滴度与病情活动程度相关;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特异性高,一般用于确诊,但即使患者经过正规治疗,该试验可能终身阳性。
三期梅毒的治疗
治疗原则是早期、足量、规范用药。首选药物为青霉素,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可选用头孢曲松等药物替代。驱梅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吉海反应,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心跳加快等,多发生于首次使用青霉素治疗后数小时,一般在24小时内缓解。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孕妇:三期梅毒孕妇可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先天梅毒儿。孕妇确诊三期梅毒后应积极治疗,治疗方案需根据孕妇具体情况制定,尽量减少对胎儿的影响。
2.儿童:先天性三期梅毒患儿多有发育不良、皮肤黏膜损害、骨骼病变等,治疗时需遵循儿童用药特点,选择合适的药物及治疗方案,密切监测治疗反应及生长发育情况。
3.老年人:老年人三期梅毒患者可能同时合并其他基础疾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在治疗时需综合考虑基础疾病情况,选择药物时要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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