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筛查问
妊娠糖尿病的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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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筛查应在妊娠24~28周对所有孕妇进行常规筛查,高危人群可提前至首次产检,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2小时血糖≥8.5mmol/L,三项中任意一项异常即可诊断,异常者优先非药物干预,必要时胰岛素治疗。
1.常规筛查时间与高危人群界定
①常规筛查时间:妊娠24~28周,所有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均需进行75gOGTT筛查。
②高危人群筛查:符合年龄≥35岁、BMI≥28kg/m2、既往GDM史、糖尿病家族史(一级亲属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史、既往巨大儿(出生体重≥4kg)分娩史等高危因素者,建议首次产检时筛查,若空腹血糖正常,妊娠24~28周需重复OGTT。
2.筛查方法与诊断标准
①试验流程:筛查前需空腹8~14小时,口服75g无水葡萄糖后,分别于空腹、口服葡萄糖后1小时、2小时采集静脉血检测血糖。
②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或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满足任意一项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GDM)。
3.筛查前注意事项
①饮食准备:试验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结构,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150g,避免高糖(如甜饮料、糕点)、高脂(如油炸食品)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②环境准备:试验期间保持静坐状态,避免情绪紧张或吸烟、饮用含咖啡因饮料,减少应激性高血糖干扰。
4.异常结果干预原则
①非药物干预:通过饮食控制(增加蔬菜、优质蛋白摄入,减少精制糖)和规律运动(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每周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目标空腹血糖4.4~5.1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②药物干预:若饮食运动3~5天后血糖仍未达标,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禁用口服降糖药(如二甲双胍),避免胎儿发育风险。
5.特殊人群管理建议
①高龄孕妇(≥35岁):建议每2周监测血糖,妊娠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频率,通过超声监测胎儿体重增长速度,警惕羊水过多或巨大儿。
②肥胖孕妇(BMI≥28kg/m2):妊娠早期即开始营养咨询,制定个体化饮食方案,妊娠晚期(36周后)每周监测血糖,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38~39周),降低新生儿低血糖、呼吸窘迫综合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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