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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百日咳综合征症状

2026年01月19日 21:54:47
病情描述:

类百日咳综合征症状

医生回答(1)
  • 林建聪
    林建聪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向他提问

    类百日咳综合征是由副百日咳杆菌等非百日咳病原体引发的,以阵发性痉挛性咳嗽、鸡鸣样吸气吼声为主要特征的呼吸道传染病,需结合病原学检查与临床症状综合诊断。

    一、典型症状表现

    潜伏期7-14天,分三期:卡他期(1-2周)似感冒,低热、流涕伴轻咳;痉咳期(2-6周)出现成串咳嗽,每阵持续10-30秒,咳嗽末伴鸡鸣样吸气吼声,面红耳赤、涕泪交流,严重者发绀、眼睑水肿;恢复期咳嗽渐减,病程2-3周。婴幼儿易并发窒息、吸入性肺炎,需警惕。

    二、常见致病病原体

    以副百日咳杆菌(博德特菌属)最常见(占30%以上),其次为腺病毒(3型为主)、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及肺炎支原体。与百日咳杆菌不同,此类病原体需通过PCR、细菌培养明确诊断。

    三、诊断与鉴别要点

    诊断依赖流行病学(接触史)、典型症状(痉咳+鸡鸣吼声)及病原学检测。需与百日咳(百日咳杆菌特异性PCR阳性)、支气管异物(单侧呼吸音减弱)、支原体肺炎(无鸡鸣吼声)鉴别。

    四、治疗原则

    一般治疗:空气湿润、少量多餐防呛咳;对症治疗:痉咳期禁用强效镇咳药,雾化吸入(生理盐水、布地奈德)稀释痰液;喘息者予沙丁胺醇;合并感染用抗生素(阿奇霉素抗支原体、利巴韦林抗病毒);重症短期用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

    五、预防与特殊人群注意

    预防:隔离患者至症状消失后2周,接触者戴口罩;婴幼儿(6月龄以下)可提前接种百白破疫苗(降低重症风险)。特殊人群:<6月龄婴儿需监测呼吸防窒息;老年人、基础病(心/哮喘)患者需防感染加重;孕妇感染后加强产科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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