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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的时间问题

2026年01月27日 19:34:12
病情描述:

有关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的时间问题

医生回答(1)
  • 马晓君
    马晓君副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向他提问

    妊娠期糖尿病(GDM)筛查的核心时间为妊娠24-28周,高危人群及特殊情况孕妇需提前至早孕期或增加筛查频次。

    标准筛查时间:24-28周

    妊娠24-28周是GDM筛查的关键窗口期。此时胎盘分泌的拮抗胰岛素激素(如胎盘生乳素)达高峰,孕妇胰岛素敏感性下降,糖代谢负荷增加,此阶段筛查可有效识别糖代谢异常,降低漏诊率。

    高危人群提前筛查

    具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8kg/m2)、既往GDM史、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等高危因素者,建议首次产检(12周前)即评估空腹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妊娠16-20周增加OGTT筛查。

    既往GDM史者的筛查策略

    既往有GDM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需在早孕期(12周前)完成首次空腹血糖及HbA1c检测,若正常,妊娠24-28周重复OGTT;若异常,提前启动血糖监测(每2-4周1次),避免延误干预。

    OGTT筛查流程及诊断标准

    筛查前需空腹8-12小时,口服75g葡萄糖后,分别检测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满足任一值即可确诊GDM。

    特殊人群强化监测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肥胖(BMI≥30kg/m2)、高龄初产妇(≥35岁)孕妇,建议早孕期(12周前)开始血糖筛查,24-28周后每2周监测空腹及餐后1小时血糖,必要时动态血糖监测,以早期发现糖代谢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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