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复查问
妊娠期糖尿病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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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需在6-12周内完成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复查,以明确糖代谢状态,指导长期健康管理。
一、复查时机
国际糖尿病联合会(IDF)及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会推荐,产后6-12周为关键复查窗口。此时胎盘娩出后激素水平稳定,能准确反映糖代谢是否恢复正常,避免孕期高血糖对内分泌的持续影响。
二、复查项目
核心为OGTT(75g葡萄糖负荷试验),检测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值;同步检测HbA1c(反映近2-3个月平均血糖)。高危人群(如肥胖、高血压史者)可增加糖化白蛋白或胰岛素水平监测。
三、结果解读
正常范围:空腹<6.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HbA1c<6.0%。
异常诊断:若空腹≥7.0mmol/L或2小时≥11.1mmol/L,确诊糖尿病;6.1-7.0mmol/L或7.8-11.1mmol/L为糖耐量异常(糖尿病前期)。
四、干预措施
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优先饮食控制(低GI食物、控制碳水化合物)、规律运动(如每日30分钟快走),必要时遵医嘱使用二甲双胍或胰岛素。
正常结果:建议产后每年复查一次,坚持健康饮食与运动,预防复发。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危人群(肥胖、高血压、家族糖尿病史)需产后3个月、6个月各复查1次;
高龄(≥35岁)或有巨大儿分娩史者,建议增加复查频率,避免哺乳期间低血糖风险。复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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