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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散光

2026年01月27日 22:53:52
病情描述:

近视散光

医生回答(1)
  • 徐建江
    徐建江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向他提问

    近视与散光作为常见屈光不正,需通过科学验光明确诊断,结合矫正手段与防控措施改善视功能。

    定义与成因

    近视由眼轴过长或屈光力过强导致远视力下降,散光是角膜/晶状体形态不规则(如曲率不对称)致平行光无法聚焦视网膜同一点。两者常合并,遗传(高度近视/散光占因)、环境(近距离用眼、户外活动不足)为主要诱因,青少年假性近视比例约10%-20%,需区分真性/假性。

    临床表现与危害

    近视表现为远视力模糊、眯眼视物,散光常伴视物重影、视疲劳(尤其夜间)。长期不矫正可加重视疲劳,青少年进展快者易致弱视、斜视;成人散光若未及时干预,可能诱发代偿性头痛,影响生活质量。

    科学诊断方法

    需通过散瞳验光区分真性/假性近视(青少年首次验光建议睫状肌麻痹验光,如环喷托酯、阿托品眼膏)。散光需结合角膜曲率仪或电脑验光,必要时用角膜地形图明确形态异常。建议每半年至一年复查,避免延误干预。

    矫正与防控措施

    矫正手段:框架眼镜(验配标准镜片)、角膜塑形镜(夜间佩戴控制进展)、激光手术(18岁后稳定近视适用)。防控核心:每日户外活动≥2小时(WHO研究证实可降低近视发生率),减少近距离用眼(电子产品≤1小时/天),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0.01%)可辅助防控(儿童遵医嘱)。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青少年需家长监督,每半年复查视力;高度近视/散光者(>600度)避免剧烈运动(防视网膜脱离);孕期女性因激素变化可能出现暂时性屈光不正,需定期眼科检查;老年人若散光加重,需排查白内障、青光眼等合并症,避免漏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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