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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光不正诊断标准有哪些

2026年01月27日 21:22:09
病情描述:

屈光不正诊断标准有哪些

医生回答(1)
  • 顾铮
    顾铮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向他提问

    屈光不正诊断标准以临床表现、专业验光检查及分类分级为核心,结合不同类型(近视、远视、散光)特征综合判断,必要时结合特殊人群检查需求。

    临床表现

    典型症状:近视多为远视力下降、近视力正常,伴视疲劳、眯眼习惯;远视近视力差、调节疲劳明显(如阅读后眼胀);散光视物模糊且变形,夜间症状加重。儿童可能出现歪头、频繁揉眼等代偿行为。

    检查方法

    基础检查: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检测(明确矫正效果);电脑验光(初步筛查度数);综合验光仪(精确确定球镜、柱镜度数及散光轴位)。关键手段:散瞳验光(儿童首选,排除假性屈光不正),结合裂隙灯、眼底镜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

    分类诊断标准

    近视:等效球镜≤-0.50D(低度)、-3.00D至-6.00D(中度)、<-6.00D(高度),远视力<1.0,矫正视力≥1.0。

    远视:等效球镜≥+0.50D(低度)、+3.00D至+6.00D(中度)、>+6.00D(高度),近视力下降明显,调节功能异常。

    散光:≥1.00D(低度)、3.00D以上(高度),轴位10°-180°,需结合柱镜度数与球镜综合判断。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青少年:首次验光建议散瞳(睫状肌麻痹验光),排除假性近视(睫状肌痉挛导致暂时性屈光不正);高度屈光不正者需定期监测眼轴长度,预防近视进展。

    老年人:需鉴别老视(生理性调节力下降)与屈光不正叠加,建议综合验光仪精准测量。

    鉴别诊断

    排除白内障(晶状体混浊致视力下降)、青光眼(伴视野缺损)、视网膜病变(视力下降伴眼底异常)等疾病,通过裂隙灯、眼底照相等检查明确,必要时结合眼压检测排除继发性屈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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