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钢炜

北京协和医院

擅长:青光眼、白内障、眼科影像学。

向 Ta 提问
个人简介
程钢炜,医学博士,美国南加州大学青光眼博士后,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协和医院青光眼组组长。担任眼科杂志编委,中美眼科学会委员,兼职温州眼视光学院临床研究中心科研副主任。美国洛杉矶眼病研究青光眼纵向研究首席研究员,南加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MPH)客座讲师。科研工作:参与美国拉丁裔眼病研究及美国华裔眼病研究,期间首次系统研究了关于ISGEO青光眼诊断标准的人群横向及纵向诊断效力、正常眼压性青光眼与高眼压性青光眼的人群表现差异、POAG的视神经损害自然病程差异等课题。首次发现抗VEGF抗体炎症途径及滤过泡瘢痕化中的整体作用,研究成果获年度眼科学十大进展及全国医药卫生青年科技二等奖。临床工作:长期从事复杂青光眼及合并白内障的诊治工作。具有数万例青光眼立体视神经诊断经验。国内率先开展前房角分离治疗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内路滤过道再通术治疗失败的抗青光眼手术、针拨前房成形治疗急性闭角型青光眼、CO2激光辅助非穿通抗青光眼手术等。系统提出青光眼的分级和纵向诊断标准、青光眼的立体视神经诊断及随诊标准。目前承担部级课题两项,参编参译著作八部,发表SCI及核心期刊论文15篇。展开
个人擅长
青光眼、白内障、眼科影像学。展开
  • 干眼症能治好吗用什么药最好使

    干眼症多数情况下难以完全根治,但通过规范治疗可有效缓解症状并控制病情进展。其治疗需结合病因(如泪液分泌不足、蒸发过强、炎症反应等)制定个体化方案,优先非药物干预,必要时联合药物治疗。 一、干眼症的治疗目标与预后 治疗核心目标是缓解眼干、异物感等症状,改善泪膜稳定性,减少并发症(如角膜上皮损伤、睑缘炎症)。预后与病因密切相关:泪液分泌不足型(如中老年退行性干眼)需长期替代治疗;蒸发过强型(如睑板腺功能障碍)通过抗炎、物理干预可显著改善;自身免疫性干眼(如类风湿关节炎合并干眼)需同步控制原发病。 二、一线治疗药物选择 人工泪液是基础用药,分为水液型(如玻璃酸钠滴眼液)、凝胶型(如聚乙二醇滴眼液)、脂质型(如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建议优先选择无防腐剂剂型,适合长期使用。中重度干眼症可联合抗炎药物,环孢素滴眼液(0.05%浓度)通过抑制T细胞活化减轻眼表炎症,他克莫司滴眼液(0.02%浓度)适用于环孢素不耐受患者。严重炎症或免疫性干眼可短期使用低浓度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如氟米龙滴眼液),但需严格遵医嘱监测眼压。 三、非药物干预方法 环境调整:使用加湿器维持室内湿度40%~60%,避免空调、暖气直吹眼部,外出佩戴防风眼镜。生活方式:每用眼30分钟闭目休息5分钟,每日眨眼次数≥15次,减少手机/电脑使用时长。物理治疗:40℃~45℃热敷眼睑10分钟/次,每日1~2次,促进睑板腺脂质分泌;睑板腺按摩配合热奄包治疗可改善腺管阻塞。 四、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 儿童:优先非药物干预(如热敷+人工泪液),避免使用含防腐剂药物;低龄儿童(<3岁)慎用激素类药物,可选择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0.1%)。孕妇:因激素变化加重干眼,建议优先物理干预(热敷、人工泪液),药物需经眼科医生评估(禁用含激素的环孢素)。老年人:常见合并糖尿病、高血压,需同步控制血糖(高血糖可降低泪液渗透压),避免使用含甘油的人工泪液;合并睑缘炎者需同时治疗(如茶树油湿巾清洁睑缘)。 五、治疗依从性与长期管理 需定期复查泪液分泌试验(Schirmer试验)、眼表炎症评分(如荧光素染色),每3个月评估药物疗效。避免长期使用单一人工泪液(可能加重干眼),可交替使用不同剂型。合并过敏性鼻炎、甲状腺疾病者需同步治疗,避免干眼反复发作。

    2026-01-14 13:28:54
  • 哺乳期能滴眼药水吗

    哺乳期能否滴眼药水分情况,局部使用、病情需要时可谨慎用,全身吸收多、长期大量用需谨慎,使用时要注意个人卫生、观察婴儿反应,自身要注意休息合理用眼。 一、可谨慎使用的情况 1.局部使用的眼药水:当哺乳期女性因眼部不适需要使用眼药水时,一些局部作用的眼药水,全身吸收进入乳汁的量较少,对哺乳期女性和婴儿相对较安全。例如,人工泪液类眼药水,主要是起到滋润眼部、缓解眼睛干涩等症状的作用,其成分一般不会大量进入血液循环进而影响乳汁,从而影响婴儿。但即使是这类眼药水,也建议在使用前咨询医生,以确保万无一失。因为个体差异存在,不同女性使用后可能会有细微不同的反应。 2.病情需要时:如果哺乳期女性眼部患有某些疾病,必须使用眼药水治疗,此时应权衡病情的严重程度。比如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等,若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加重病情,影响女性自身健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相应的抗感染眼药水。医生会选择对乳汁影响较小的眼药水来进行治疗。 二、需谨慎选择的情况 1.全身吸收较多的眼药水:一些眼药水可能会通过眼部的吸收进入血液循环,进而进入乳汁。例如某些含有特殊成分的眼药水,其成分可能会对婴儿产生潜在影响。所以在选择眼药水时,要避免使用那些成分不明确或者可能对婴儿有潜在风险的眼药水。哺乳期女性在购买眼药水时,要仔细查看药品说明书,了解其成分等信息。 2.长期或大量使用的情况:即使是相对安全的眼药水,如果长期或者大量使用,也可能会带来一些不确定的风险。因为虽然单次使用进入乳汁的量少,但长期积累下来可能会对婴儿产生影响。所以在使用眼药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医生的建议使用,控制使用的频率和剂量。 三、特殊人群(哺乳期女性)的温馨提示 哺乳期女性在使用眼药水时,首先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滴眼药水前后要洗手,避免眼部感染的进一步加重或者新的感染。同时,要密切观察婴儿的反应,如果在使用眼药水后发现婴儿出现异常情况,如哭闹不止、腹泻等,要及时停止使用眼药水并就医。另外,哺乳期女性自身要注意休息,合理用眼,这有助于眼部健康的恢复,减少对眼药水的依赖。例如,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长时间看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让眼部得到充分的休息,可能会使眼部不适的症状有所缓解,从而减少眼药水的使用需求。

    2026-01-14 13:27:40
  • 间歇性斜视必须手术治疗吗

    间歇性斜视并非必须手术治疗,是否需要手术取决于斜视发作频率、斜视度大小、双眼视功能状态等多因素综合判断。 1. 手术治疗的核心适应症:当斜视发作频率较高(如每周>3次)、斜视度较大(如单眼斜视度≥15棱镜度或双眼斜视度差≥10棱镜度)、双眼视功能受损(立体视锐度下降至<100秒角)或出现明显外观代偿(如歪头、代偿头位)时,建议手术干预。研究显示,此类患者术后双眼视功能改善率可达70%~85%。 2. 非手术治疗的适用场景:对于轻度间歇性斜视(斜视度<10棱镜度、发作频率低)、调节性斜视(矫正屈光不正后斜视减轻)或因全身疾病暂不适合手术者,可优先选择非手术治疗。具体包括:①屈光矫正:通过佩戴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矫正近视、远视或散光,控制调节性斜视;②三棱镜辅助:适用于单眼斜视导致的复视,短期改善症状;③视能训练:通过同视机、融合训练仪等提升双眼融合功能,改善间歇性斜视发作频率,某研究显示12周系统训练可降低20%发作次数。 3. 儿童患者的特殊处理原则:年龄<6岁的儿童需重点保护双眼视发育,避免弱视发生。若斜视度较小(<10棱镜度)、双眼视功能未受损,可先观察随访;若合并屈光不正,优先佩戴眼镜矫正;若斜视频率增加(每周>2次)且斜视度≥15棱镜度,需在6~8岁前完成手术干预,以降低立体视发育障碍风险,《临床小儿眼科学》研究指出6岁前手术干预可保留85%以上立体视功能。 4. 成人患者的治疗权衡:成人患者治疗决策更多考虑外观和生活质量。对于无明显症状(斜视度<10棱镜度、不影响工作)或双眼视功能良好者,可长期观察;若因斜视导致阅读疲劳、复视或心理压力(如自卑),可选择手术改善外观。需注意,成年人眼外肌协调性可能已定型,术后复发率略高于儿童(约8%~12%),需与患者充分沟通。 5. 治疗方案的动态调整:无论手术或非手术治疗,均需每3~6个月复查斜视度、双眼视功能及立体视锐度。若非手术治疗期间斜视频率增加(较基线上升50%以上)或斜视度增大(超过5棱镜度),需及时调整方案;若术后残留斜视度<5棱镜度且无明显外观问题,可停止干预。随访期间需记录患者生活方式变化(如从事驾驶、运动员等职业者需评估双眼协调要求),优先保障职业功能安全。

    2026-01-14 13:25:27
  • 小孩斜视最佳治疗时间是什么时候

    小孩斜视的最佳治疗时间因类型而异,但核心原则是尽早干预,先天性斜视建议1岁内手术,共同性斜视2-6岁手术,弱视治疗需在6岁前完成,避免永久性视力损害。 一、先天性斜视与婴幼儿期干预:先天性内斜视(出生后6个月内发病)应在1岁内完成手术矫正,先天性外斜视若合并弱视,需先矫正屈光不正并进行遮盖治疗,无效则在2岁前手术。临床研究显示,出生后6个月内发现的先天性斜视,延迟手术超过12个月,双眼视功能恢复率下降40%,1岁内手术者术后立体视恢复率可达65%以上。 二、共同性斜视与学龄前干预:共同性斜视(无眼球运动障碍)在2-6岁手术效果较好,此阶段患儿已具备基本配合能力,术后眼位调整更稳定。若合并调节性内斜视(因远视眼引起),需先佩戴矫正眼镜,待眼位稳定后(通常3-6个月)评估是否手术,避免盲目手术。对于小度数共同性斜视(内斜≤10△,外斜≤15△),可先观察,每3个月复查眼位,若斜视度增加或出现弱视,则需手术干预。 三、弱视治疗的黄金期:无论斜视类型,合并弱视者需在2-6岁完成弱视训练(遮盖疗法、视觉刺激仪治疗),超过12岁弱视治愈率低于10%。研究表明,弱视儿童若在4岁前开始治疗,视力提升至1.0以上的比例达75%,而6岁后治疗效果显著下降。治疗期间需每1-2个月复查视力,及时调整遮盖比例(如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 四、特殊人群的个体化干预:早产儿(矫正胎龄<37周)需在矫正年龄4个月时进行眼底筛查,排除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后,再评估斜视风险;有家族斜视史者(父母一方斜视),建议在3岁前完成首次斜视筛查,每半年复查一次;合并先天性白内障的斜视患儿,需在白内障术后1-3个月评估眼位,避免因晶状体混浊掩盖斜视。低龄儿童(<3岁)手术需采用全身麻醉,术前需评估心肺功能,术后观察是否有眼睑闭合不全、复视等并发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多学科协作与长期随访:斜视治疗需眼科医生、视光师、康复师共同参与,术后每1-3个月复查眼位、视力及双眼视功能。治疗期间需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连续使用电子屏幕超过30分钟),每日户外活动建议≥2小时,以促进双眼视功能发育。家长应注意观察孩子是否有歪头、眯眼、歪脸等斜视症状,及时就医。

    2026-01-14 13:24:22
  • 可以治近视眼吗

    近视一旦发生,眼轴长度增长和屈光状态改变属于不可逆的生理变化,目前医学手段无法完全“治愈”近视使其恢复至正常视力,但可通过科学干预措施有效控制进展速度,保护视功能。 1. 近视的医学本质与干预目标 近视分为假性近视(暂时性调节痉挛)和真性近视(眼轴实质性变长)。假性近视可通过散瞳、休息等方式恢复,但真性近视一旦形成,角膜曲率或晶状体屈光力异常及眼轴延长是不可逆的。临床干预核心目标是延缓眼轴增长、控制近视度数进展,降低并发症风险,而非逆转近视状态。 2. 现有干预措施及临床效果 2.1 非药物光学干预:角膜塑形镜(OK镜)通过夜间佩戴重塑角膜形态,临床研究显示可控制眼轴增长50%~60%,适用于8~18岁近视进展较快者,需严格筛查角膜条件及卫生习惯。周边离焦框架镜通过特殊光学设计延缓眼轴,控制效果约30%~50%,适合无法佩戴角膜塑形镜的儿童。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0.01%)在6岁以上人群中被证实能延缓近视进展,中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建议优先选择非药物干预。 2.2 药物干预的局限性:阿托品使用需严格遵医嘱,6岁以下儿童缺乏长期安全性数据,不建议自行使用;其他药物如复方托吡卡胺仅用于散瞳验光,无法控制近视进展。 3. 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 3.1 儿童青少年:首次配镜需进行散瞳验光明确近视性质,建议每3~6个月复查眼轴长度,发现进展超过每年100度需启动干预;角膜塑形镜验配需严格筛查角膜厚度、眼压及卫生条件,避免感染风险。 3.2 成年人:近视度数稳定后可考虑角膜激光手术(如全飞秒SMILE)矫正视力,但手术不改变近视成因,术后仍需控制用眼习惯防止度数反弹。高度近视者(近视度数≥600度)需每半年检查眼底,避免剧烈运动(如跳水、蹦极),降低视网膜脱离风险。 4. 预防措施的核心价值 近视防控应优先通过基础预防手段减少新发病例,包括每日累计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每次连续用眼不超过40分钟并远眺放松、保证充足睡眠及均衡营养(补充维生素A、叶黄素)。低龄儿童(3~6岁)应避免过早接触电子屏幕,幼儿园阶段建立视力档案,定期监测屈光度变化。

    2026-01-14 1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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