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辉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擅长:儿童呼吸疾病,擅长呼吸感染性疾病哮喘、肺功能等疾病的诊治。

向 Ta 提问
个人简介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呼吸科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感染协助组常委,中华医学会儿科呼吸学组合理用药协助组委员,广东省呼吸科医师分会常委,广东省哮喘协助组常委广东省过敏免疫专业委员会常委,广东省医学生物工程学会儿科分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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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擅长
儿童呼吸疾病,擅长呼吸感染性疾病哮喘、肺功能等疾病的诊治。展开
  • 肺上有灰尘吃什么药

    肺部灰尘沉积的药物治疗与处理建议 肺部灰尘沉积(如长期吸入粉尘)的药物治疗需结合病因与症状,以祛痰、抗炎、抗氧化及抗纤维化药物为主,具体用药需遵医嘱。 一、祛痰与气道清洁 首要措施是脱离粉尘环境,避免持续吸入。配合呼吸训练(如腹式呼吸、有效咳嗽)促进痰液排出。祛痰药物可选用乙酰半胱氨酸、氨溴索,帮助稀释痰液、缓解气道阻塞。 二、抗炎与支气管扩张 若伴随咳嗽、喘息等炎症表现,可短期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如沙丁胺醇、噻托溴铵)缓解气道痉挛;吸入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雾化剂)或口服小剂量泼尼松(短期抗炎),但需警惕激素长期使用的副作用(如骨质疏松、血糖升高)。 三、抗氧化与抗纤维化 长期沉积可能引发肺组织纤维化,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氧化药物(如N-乙酰半胱氨酸,研究显示对尘肺有辅助改善作用)或抗纤维化药物(如吡非尼酮,延缓肺功能下降)。注意:吡非尼酮禁用于严重肝病患者,且可能引发胃肠道反应。 四、特殊人群用药禁忌 孕妇、哺乳期女性慎用乙酰半胱氨酸(可能影响胎儿/婴儿);儿童用药需严格按体重调整剂量;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吡非尼酮(加重肝肾负担),糖皮质激素需避免用于严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五、就医与规范诊断 切勿自行用药,建议尽早到呼吸科就诊,通过胸部CT、肺功能检查明确诊断(排除尘肺、职业性肺病等)。若确诊为职业性尘肺,需结合职业病防治规范进行综合治疗,避免延误病情。 提示:药物仅为辅助手段,脱离粉尘环境、定期肺部健康监测(如每年体检)才是预防肺部损伤的核心措施。

    2026-01-30 14:13:25
  • 初治肺结核病人治疗的疗程是几个月

    初治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疗程通常为6-9个月,具体时长需结合病情严重程度、治疗反应及特殊情况综合调整。 痰菌阳性初治肺结核:若患者痰涂片或培养结核菌阳性(提示传染性较强),疗程一般为6-9个月,其中强化期(2-3个月)需使用多种抗结核药物快速杀灭结核菌,巩固期(4-6个月)以减少复发风险。此类患者若治疗2-3个月后痰菌仍未转阴,需在医生指导下评估是否调整方案或延长疗程。 有空洞病变的初治肺结核:存在肺部空洞(影像学或病理证实)的患者,因结核菌清除难度大、空洞愈合周期长,疗程通常延长至9-12个月。部分研究显示,空洞闭合延迟或长期不闭合的患者,需结合耐药性监测结果进一步调整治疗周期。 合并基础疾病或特殊人群:合并糖尿病、HIV感染、慢性肾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基础疾病会降低免疫力或影响药物代谢,疗程需延长至9-12个月,且需优先控制基础疾病(如血糖达标、HIV病毒载量控制)以提升治疗效果。老年患者(年龄≥65岁)因肝肾功能减退、药物耐受性差,疗程一般不短于9个月,需加强肝肾功能监测。 儿童初治肺结核:儿童(尤其是婴幼儿)需遵循标准化疗方案,疗程通常为6-9个月,但需密切监测药物对听力、视力、骨骼发育的影响(如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软骨发育的药物),定期评估生长发育指标,婴幼儿需在儿科专科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剂量及方案。 孕妇初治肺结核:孕妇需优先选择对胎儿无致畸风险的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布汀),疗程以6个月为基础,若病情严重或合并其他风险因素,可在医生评估后延长至9个月,治疗期间需定期产检,确保药物安全性。

    2026-01-30 14:11:46
  • 新冠病毒感染会发烧多少度

    新冠病毒感染后发烧度数存在个体差异,多数普通成人患者表现为38~40℃的中高热,部分轻症患者体温可在37.3~38℃之间,少数重症或特殊人群可能出现低热(<37.3℃)或持续高热(>40℃)。 一、普通成人患者 普通成人患者的发烧常呈持续性或间歇性,多数在感染后1~3天内达到高峰,体温波动范围通常在38~40℃之间。免疫力较强或病毒载量较低者可能仅表现为低热,而合并基础疾病或免疫力低下者可能出现高热且持续时间延长。若发烧伴随寒战、肌肉酸痛、呼吸急促等症状,需警惕病情进展。 二、儿童患者 儿童患者的发烧度数通常与成人相近,但婴幼儿(<3岁)可能因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更容易出现高热(>40℃),且可能伴随精神萎靡、食欲下降等症状。3岁以上儿童可表现为典型的38~40℃发热,需密切观察是否出现脱水迹象(如尿量减少、口唇干燥),避免长时间高热引发热性惊厥。 三、老年及基础疾病患者 65岁以上老年人及合并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肺部疾病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发烧可能不典型。部分患者仅表现为低热(<37.3℃)或无明显发热,却可能因感染引发原有基础疾病加重,需重点监测精神状态、呼吸频率及血氧饱和度,而非仅依赖体温判断病情。 四、特殊人群 免疫功能低下者(如器官移植术后、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感染后发烧可能持续或反复,且体温波动范围较窄,需避免自行用药,优先采用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补充水分等非药物措施,同时尽快联系医疗专业人员评估。孕妇感染后需在医生指导下监测体温及症状,避免高热对胎儿发育的潜在影响。

    2026-01-30 14:10:14
  • 月经期间发烧能输液吗

    月经期间发烧时,若因感染等明确病因且病情需要(如高烧不退、脱水、无法口服药物),在医生指导下可进行输液治疗。 明确发烧原因是关键 月经期间发烧多由感冒、流感、泌尿系统感染等感染性疾病引发,少数可能与激素波动相关。若体温持续超38.5℃且超过3天、呕吐脱水无法进食、明确细菌感染(如血常规提示白细胞升高),需及时就医评估是否需输液。 输液药物选择有原则 常用输液药物包括抗生素(头孢类、左氧氟沙星等)、解热镇痛药(赖氨匹林、布洛芬注射剂)及电解质液(生理盐水、葡萄糖液)。输液时需根据病因选药,避免盲目使用抗病毒药或激素,且必须遵医嘱。 特殊生理状态的注意事项 经期凝血功能可能有轻微波动,需避免使用阿司匹林、双氯芬酸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输液时控制滴速,液体温度接近体温(约37℃),避免过凉加重腹部不适,减少静脉穿刺部位感染风险。 非必要不建议输液 若发烧轻微(体温<38.5℃)、无脱水、能正常口服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普通感冒药),优先选择口服治疗,避免滥用输液。经期免疫力相对敏感,过度静脉穿刺可能增加静脉炎、过敏等不良反应风险。 输液后需密切观察 输液期间及结束后24小时内,注意观察是否出现发热、皮疹、头晕等输液反应;若原有痛经加重或出现异常出血,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建议经期多休息、补充温水,通过血常规、C反应蛋白等检查明确病因,由医生决定是否输液。 总结:月经期间发烧是否输液需个体化评估,关键在于明确病因、遵医嘱用药,避免因盲目输液增加风险,同时注意经期生理特点,减少不适。

    2026-01-30 14:09:08
  • 肺炎可以吃什么药治疗

    肺炎治疗药物需根据感染类型和症状选择,常见包括抗生素(针对细菌感染)、抗病毒药物(针对特定病毒)及对症药物(退热、止咳等),务必经医生诊断后使用,避免自行用药。 一、细菌性肺炎:常用抗生素以青霉素类(如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呋辛)为主,部分需联合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需结合病情严重程度经验性用药,明确病原体后调整方案;儿童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因其可能影响关节发育,孕妇需医生评估药物安全性,老年人需监测肝肾功能。 二、病毒性肺炎:多数以对症支持为主,流感病毒引起的可短期使用奥司他韦,其他病毒感染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无特效抗病毒药;免疫低下者(如糖尿病、HIV患者)需严格遵医嘱,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病毒药物,需及时就医防止病情进展。 三、支原体/衣原体肺炎:首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阿奇霉素),疗程5-7天,需注意胃肠道反应及儿童听力监测,避免长期使用导致耐药;对大环内酯类耐药者,可选用喹诺酮类或四环素类,但儿童禁用氟喹诺酮类,孕妇需医生评估。 四、对症支持治疗:发热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需注意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咳嗽咳痰用氨溴索或乙酰半胱氨酸;严重病例需氧疗或雾化治疗,需提前告知医生病史,特殊人群用药需优先非药物干预如充足休息、补充水分。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儿童(2岁以下避免复方感冒药,优先单一成分药)、老年人(慎用强效抗生素,需调整剂量)、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及氟喹诺酮类)、免疫低下者(避免使用有骨髓抑制风险药物),均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优先非药物干预如充足休息、补充水分。

    2026-01-30 14: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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