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擅长:角膜疾病、干眼症、屈光不正、屈光手术、青光眼、视神经疾病等疾病的诊治。

向 Ta 提问
个人简介

崔馨,女,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医学博士,博士后。从事眼科临床与科研工作多年,专业特长:青光眼、角膜疾病和眼视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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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擅长
角膜疾病、干眼症、屈光不正、屈光手术、青光眼、视神经疾病等疾病的诊治。展开
  • 翼状胬肉可以同时做2个眼睛不

    翼状胬肉可以同时对双眼进行手术,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同期手术的可行性取决于患者全身状况、眼部病变特点及手术医生的专业评估,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制定方案。 一、适用条件与核心考量 同期手术需患者无严重基础疾病(如未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凝血功能障碍等),且双眼胬肉处于相似的临床阶段(如均为进展期或静止期)。若双眼病变程度差异较大(如一眼进展迅速、另一眼仅轻度充血),医生可能优先处理严重侧,避免同期手术加重恢复负担。 二、关键影响因素 1. 手术方式选择:目前主流的微创术式(如结膜移植术、羊膜移植术)可缩短单眼手术时间,降低同期手术的整体创伤。有研究显示,采用标准化操作流程的同期手术,术中出血量与单眼手术无显著差异。 2. 患者耐受能力:老年患者或合并心肺功能不全者,需通过术前心肺功能评估(如心电图、肺功能检测)确认手术耐受性,避免术后并发症风险升高。 三、同期手术的优势与风险 优势在于减少手术次数与住院时间,降低经济成本。Meta分析显示,同期手术患者术后3个月的视力恢复率与单眼手术相当(约85%),且患者主观满意度更高。风险主要包括术后双眼炎症反应叠加可能,需强化术后护理(如每日眼部清洁、冷敷)。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尤其6岁以下)需谨慎评估:因胬肉进展可能伴随眼球发育异常,需优先通过保守治疗(如人工泪液、糖皮质激素滴眼液)控制炎症,待身体发育成熟后再考虑手术。孕妇患者建议在产后6个月后评估手术必要性,避免孕期激素波动影响术后愈合。 五、术后管理要点 术后需常规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预防感染,联合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促进眼表修复。双眼手术者需注意双眼用药的一致性,避免因护理差异导致恢复不同步。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保持眼部湿润环境,减少风沙刺激。

    2025-12-12 11:18:58
  • 滴了过期眼药水怎么办

    立即停止使用过期眼药水过期眼药水可能变质含害成分应立刻停用观察眼部反应无不适用清水冲洗并观察有不适速就医特殊人群中儿童需防误拿老人有基础病易严重反应过敏体质易过敏出现相关表现速停就医。 过期的眼药水可能会发生变质,其有效成分含量可能改变,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所以一旦发现眼药水过期,应立刻停止使用,不能再滴入眼中。 观察眼部反应 无明显不适:如果滴入过期眼药水后,眼睛没有出现红肿、疼痛、瘙痒、视物模糊等异常症状,一般来说问题不大,可以用清水轻柔冲洗眼部,尽量将残留的过期眼药水清洗掉,同时密切观察眼部情况,后续也不要再使用该过期眼药水。 出现不适症状:若滴入后眼睛出现刺痛、红肿、流泪、视力下降等不适表现,应尽快前往医院眼科就诊。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进行眼部冲洗,使用生理盐水等对眼睛进行彻底冲洗,以减少有害物质对眼睛的进一步损害,然后可能会根据眼部受损情况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如使用抗生素眼药水预防感染等。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儿童的眼部组织较为娇嫩,对过期眼药水的耐受性更差,一旦误滴过期眼药水出现不适,家长要更加谨慎对待,迅速带孩子就医,且在日常生活中要将眼药水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拿误用过期眼药水。 老年人:老年人可能本身眼部存在一些基础问题,如干眼症、白内障等,使用过期眼药水后更易出现严重反应,所以老年人如果不慎滴用过期眼药水后有任何不适,应及时就医,并且平时要注意定期检查家中眼药水的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过敏体质人群:过敏体质人群对过期眼药水可能更易发生过敏反应,若滴用后出现眼部瘙痒、皮疹等过敏相关表现,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尽快就医,就医时要告知医生自己的过敏体质情况,以便医生进行针对性处理。

    2025-12-12 11:14:42
  • 弱视能治疗吗

    弱视是可以治疗的,但治疗效果与干预时机、病因及个体差异密切相关。 一、治疗核心原则:早期干预是关键。视觉系统在2-6岁处于快速发育关键期,此阶段弱视眼通过持续刺激可重塑神经连接,7岁后视觉可塑性显著下降,治疗难度随之增加。婴幼儿(3岁前)发现并干预者,视力恢复概率可达80%以上,青少年(7-12岁)需延长疗程,但多数可稳定视力。 二、常见治疗方法:1. 屈光矫正:通过医学验光配镜矫正近视、远视或散光,为弱视眼提供清晰物像,是基础治疗手段,约60%弱视患者需先完成配镜;2. 遮盖疗法:单眼弱视时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临床研究显示坚持遮盖4-6周可提升视力1-2行,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规范执行;3. 视觉训练:包括精细动作训练(穿珠、描图)、红光闪烁刺激、双眼融合训练等,适用于轻中度弱视,需结合年龄定制方案,3-6岁儿童每日训练20-30分钟效果最佳。 三、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儿童需在家长监督下规范遮盖,避免优势眼视力退化;低龄儿童(<3岁)优先非药物干预,如佩戴三棱镜或进行简单光刺激训练,减少药物使用风险;合并斜视、先天性白内障等疾病者,需同步治疗原发病,如先天性上睑下垂需在2岁前手术,否则弱视治疗效果受限。 四、长期管理与随访:治疗需持续6-12个月,每3个月复查视力,调整治疗方案;弱视治愈后仍需定期随访,防止复发;日常生活中注意控制用眼时长,每20分钟远眺放松,减少电子产品使用,保持每日户外活动2小时以上,提升视觉调节能力。 五、治疗效果评估:视力恢复标准以矫正视力达到同年龄段正常水平为治愈,部分患者需通过立体视检查确认双眼协调能力。需强调,弱视治疗需个体化方案,不建议自行选择治疗方法,应在眼科医生指导下科学干预。

    2025-12-12 11:13:55
  • 眼睛斜视怎么办

    眼睛斜视的治疗需结合类型、严重程度及病因,优先通过矫正屈光不正、视力训练等非手术方式干预,必要时采用手术调整眼外肌功能。儿童因视觉发育关键期(0~6岁),需尽早干预以避免立体视功能丧失;成人治疗目标多为改善外观及复视症状。 一、明确斜视类型与病因。需通过专业眼科检查(如角膜映光法、三棱镜检查、眼球运动评估)确定斜视类型(内斜视、外斜视等)及病因,儿童重点排查屈光不正(远视、近视)、弱视;成人需评估是否存在脑部病变(如肿瘤、脑血管病)或外伤史。 二、非手术治疗为主。儿童患者优先通过屈光矫正(佩戴眼镜矫正远视或近视)改善调节性内斜视,结合遮盖疗法(抑制优势眼视力以促进弱视眼发育)及立体视训练(使用同视机等设备);成人轻度斜视(≤15°)可尝试肉毒素注射调整眼外肌力量,但需注意可能的短期复视及注射后肌力变化监测。 三、手术治疗指征。当非手术治疗6个月~1年无改善、斜视角度>15°且影响双眼视功能或外观时需手术干预,常用术式包括眼外肌后徙术(缩短肌肉)或前徙术(延长肌肉),术后需配合视觉训练巩固效果,儿童手术年龄建议6~12岁前完成以降低弱视风险。 四、特殊人群干预要点。儿童需在视觉发育关键期(0~6岁)内完成干预,避免因延误导致立体视功能永久丧失;成人合并复视者需优先评估原发病(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控制,再考虑手术;合并神经肌肉疾病(如重症肌无力)患者需先控制基础病,手术需评估麻醉风险。 五、长期管理建议。治疗后每3~6个月复查眼位及双眼视功能,儿童需持续坚持视觉训练直至立体视恢复稳定;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电子屏幕),减少视疲劳;合并全身性疾病(如甲状腺相关眼病)患者需同步控制基础疾病以预防斜视反复。

    2025-12-12 11:11:46
  • 小孩眨眼睛可以自愈吗

    小孩眨眼睛是否可以自愈,取决于具体原因。生理性短暂眨眼(如疲劳、环境刺激)通常可自行缓解;病理性眨眼(如眼部感染、过敏、抽动障碍等)多数无法自愈,需针对性干预。 一、生理性眨眼的自愈可能性 1. 正常生理调节:儿童眨眼频率15-20次/分钟,因疲劳、强光等短暂增加的眨眼,脱离刺激后1-2天内缓解,无需干预。 2. 发育性因素:婴幼儿眼睑发育未完全,睫毛刺激或泪液分泌不足导致的眨眼,随年龄增长(2-3岁后)逐渐改善。 二、病理性眨眼的自愈情况 1. 眼部感染:细菌性结膜炎(结膜充血、分泌物增多)需抗生素治疗,无法自愈;过敏性结膜炎(眼痒、红肿)需规避过敏原+抗组胺药物,不能自愈。 2. 抽动障碍:约30%患者青春期前缓解,轻症可通过行为干预改善,多数需专业评估后决定是否用药,无法单纯依赖自愈。 三、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差异 1. 婴幼儿(0-3岁):倒睫、泪道阻塞等问题需眼科处理,无法自愈; 2. 学龄前儿童(4-6岁):用眼过度或过敏引发的眨眼,调整习惯可缓解; 3. 学龄儿童(7-12岁):抽动障碍或心理压力引发的眨眼,需家庭心理疏导。 四、生活方式与环境调节 1. 用眼习惯:每20分钟远眺20秒,单次使用电子产品≤20分钟; 2. 环境优化:使用加湿器维持湿度50-60%,避免空调直吹; 3. 饮食与作息:补充维生素A(胡萝卜、动物肝脏)、Omega-3(深海鱼),保证22:00前入睡。 五、需就医的情形 1. 眨眼持续超2周且加重,伴随眼痛、畏光、视力下降; 2. 频繁同时出现面部/颈部抽动,夜间睡眠时消失; 3. 婴幼儿持续哭闹、眼睑红肿/分泌物,需24小时内就诊。

    2025-12-12 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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