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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休克期的补液原则

2026年07月24日 13:35:35
病情描述:

烧伤休克期的补液原则

医生回答
  • 陈兵
    陈兵副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向他提问

    烧伤休克期补液原则:伤后48小时内为关键期,遵循"先快后慢、先晶后胶、先盐后糖、见尿补钾"原则,以晶体液为主,胶体液为辅,根据烧伤面积和深度调整补液量,尿量维持在0.5~1ml/kg/h为目标。

    烧伤面积与深度分类补液:成人烧伤面积每1%、深度每Ⅱ°需补充特制晶体液1.5ml,Ⅲ°需2ml,儿童按体重计算(2ml/kg);小儿烧伤需额外补充基础生理量,避免过度扩容。

    特殊人群补液调整:老年患者需控制补液速度,监测心功能;糖尿病患者优先补充生理盐水,避免高糖;婴幼儿采用微量输液泵精确控制,防止脑水肿和肺水肿。

    动态监测与调整:每小时记录尿量、血压、心率,48小时后根据休克纠正情况逐步减少补液量;出现少尿或无尿时,排查血容量不足或肾功能损伤,及时处理。

    非药物干预辅助:早期冷敷降温、止痛,避免使用刺激性药物;疼痛明显时优先非药物镇痛,儿童慎用镇静剂,老年患者注意电解质平衡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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