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烧伤补液计算公式问
小儿烧伤补液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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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烧伤补液计算公式以烧伤面积(%)、体重(kg)、年龄为核心参数,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烧伤面积×体重×1.5ml~2ml(晶体液+胶体液)+基础生理需要量(ml)。基础生理需要量按年龄调整:婴幼儿100ml~150ml/kg,学龄前50ml~100ml/kg,学龄期50ml~80ml/kg。第二个24小时仅补充基础量及胶体液,量减半。
一、婴幼儿(<3岁)烧伤补液特点
因体表面积相对体重占比大,需精确称量体重(精确至0.1kg),第一个24小时晶体液与胶体液比例通常为2:1,重度烧伤(>25%)增至3:1,尿量监测每小时≥1ml/kg。基础生理需要量较高,需优先保证基础水分摄入,避免脱水引发低血糖及电解质紊乱。
二、学龄前儿童(3~6岁)烧伤补液特点
基础生理需要量较婴幼儿降低,补液量需结合尿量调整(维持尿量≥0.5ml/kg/h),浅二度烧伤以电解质液为主,深二度及以上按2:1比例补充。活动量大易出汗,需适当增加液体摄入,避免因活动导致额外水分流失。
三、学龄期儿童(>6岁)烧伤补液特点
补液原则接近成人,第一个24小时晶体液与胶体液比例为1:1(深二度)至2:1(浅二度),第二个24小时仅补充胶体液及基础量,需警惕高热、呕吐引发的脱水。认知能力提升,可指导其主动饮水(无禁忌时),增强依从性。
四、不同烧伤深度的补液差异
浅二度烧伤(面积<10%)主要补充基础量及电解质液,晶体液0.5ml/(%·kg),无需额外胶体液;面积10%~25%时,晶体液1ml/(%·kg)、胶体液0.5ml/(%·kg)。深二度及三度烧伤(>10%)晶体液与胶体液比例为2:1,面积>25%时需增加胶体液至1ml/(%·kg),第二个24小时胶体液增至2m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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