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的具体产检表。问
怀孕后的具体产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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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具体产检表
怀孕后产检表需覆盖孕早期(12周前)、孕中期(13-27??周)、孕晚期(28周后)三个阶段,包含基础检查、超声、血液/尿液检测、特殊筛查等项目,具体时间节点和项目因孕周而异。
孕早期产检(12周前)
首次产检需确认孕周及健康状况,包括血压、体重、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乙肝/梅毒/艾滋病筛查,以及NT超声(孕11-13??周)。
孕中期产检(13-27??周)
每4周一次,含常规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血常规、尿常规、唐氏筛查(15-20??周)、糖耐量试验(24-28周)、大排畸超声(20-24周)。
孕晚期产检(28周后)
每2周一次,28-36周增加胎心监护,36周后每周一次,含胎心监护、超声评估胎儿发育及胎位、B族链球菌筛查(35-37周)、宫颈检查等。
特殊情况产检
高龄孕妇(≥35岁)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需加强血糖监测;有高血压史者需密切监测血压及尿蛋白。
产检需按医生建议定期完成,特殊情况遵医嘱调整频率,异常情况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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