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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性糖尿病的药物治疗

  糖尿病是常见的遗传病之一,临床以高血糖为主要标志,常见症状有多饮、多尿,多食以及消瘦等,糖尿病若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可引起身体多系统的损害。引起胰岛素绝对或相对分泌不足以及靶组织细胞对胰岛素敏感性降低,引起蛋白质、脂肪,水和电解质等一系列代谢紊乱综合征,其中一高血糖为主要标志。

  在上述抗糖尿病药物中,磺酰脲类药系降糖药,可以引起低血糖反应,而双胍类和α-葡糖苷酶抑制剂则不引起低血糖反应,被称为抗高血糖药物。

  1.磺酰脲类 此组药物有多种。第一代药物目前还常用者为甲苯磺丁脲(tolrutamide D860),氯磺丙脲(chlorpropamide)因其对肝脏的毒副反应和长效,容易发生低血糖而不宜选用,醋磺已脲(acetohexamide)和安拉磺脲(tolazamide)等在国内也少用。第二代药物有格列本脲(glibenclamide,优降糖、格列齐特(gliclazide,甲磺吡脲,达美康)、格列拎海╣lipizide,吡磺环已脲,美吡达或优哒灵)、格列波脲(glibornuride)、格列喹酮(gliquidone,糖适平)等药,其剂量和作用时间见。目前国内较多选用达美康,美吡达和优降糖等第二代药物。糖适平的代谢产物主要自胆汁排泄,仅5%左右自肾脏排泄,故与其他磺酰脲类药物不同,也可用于合并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但肾小球滤过率降至30%左右时应禁用。第一代药物中的D-860目前仍常采用。

  磺酰脲类的降血糖作用机理可分胰内胰外两部分:

  ⑴胰内刺激β细胞释放胰岛素,证据是:①切胰动物及Ⅰ型病者服此组药无效;②口服磺酰脲类后血浆胰岛素上升;③服药后β细胞中颗粒明显减少,且与胰岛素分泌量成正比;④此组药能刺激β细胞增生。磺酰脲类作用于β细胞膜上受体对K+逸出有抑制作用而加强去极化,从而促进Ca2+经其Ca2+通道而入细胞内,经cAMP激活磷化作用而促进已合成的胰岛素释放(exocytosis)。对胰岛素释放第二时相无作用。

  ⑵胰外强化胰岛素与其受体结合促进糖的利用:实际和临床研究均提示磺酰脲类可改善Ⅱ型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素受体及(或受体后缺陷),从而增强靶组织细胞对胰岛素的敏感性。

  类的主要适应证是单用饮食治疗和适当运动锻炼仍不能获得良好控制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或每日胰岛素需要量在30单位以下者;对胰岛素不敏感的患者可试联合类药物。Ⅰ型患者以及合并严重感染,进行大手术或伴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均不适用,糖适平对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可以在密切观察下试用。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也不适用。

  某些药物因减弱葡萄糖异生,或降低与血浆蛋白结合和改变其在肝、肾中代谢,可增强的降糖效应,如水杨酸制剂,磺胺药,氨基比林,利血平,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等。另一些药物因抑制胰岛素释放或拮抗后者的作用等,可降低的降糖作用。

  在应用药物时,应注意其毒副反应,包括低血糖反应以及消化系统、造血系统、皮肤和其他方面的副反应。饮食不配合,运动过量,药物剂量过大易诱发低血糖反应,尤其多见于老年患者,并可能在停药后仍反复发生低血糖,持续1~2天。消化系统副作用有消化不良,恶心,胆汁郁积黄疸和肝功能损害。造血系统以白细胞减少相对较多见,少数有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贫血,血小板减少等。皮肤表现有搔痒和皮疹等过敏性反应。以上副作用虽属少见,一旦发生应认真处理,停药或作相应治疗。

  2.双胍类 临床应用者有苯乙福明(phenformin)和甲福明(metaformin)二种,见表4。由于化学结构的特性,苯乙福明的毒副反应明显大于甲福明,有效剂量和副反应剂量甚接近,常有较明显的消化道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泻等,甚而可发生严重的乳酸性酸中毒,尤其在肝、肾和心、肺功能减退的患者中,故而临床上现已少用,在某些欧洲国家中甚而被禁用。甲福明的副反应明显低于苯乙福明,只要严格掌握其适应证和禁忌证,注意剂量不要过大,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机会极少,仅有胃部不适、厌食、腹泻和皮疹,采用餐后或进餐中间服药可以减轻消化道副反应,因而近年来又重被接受,广泛用于临床获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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