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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胆汁淤积症

  由于妊娠胆汁淤积症的主要后果是围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因而,产科处理的目的应是使胎儿顺利足月分娩。若有胎儿窘迫且胎儿已成熟则应当机立断终止妊娠,且以剖宫产为宜,因为经阴道分娩会增加胎儿缺氧程度。有报道妊娠胆汁淤积症经积极主动的处理,可以明显降低围生儿死亡率。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有哪些表现

  妊娠胆汁淤积症是以妊娠中、晚期无皮肤损害的皮肤瘙痒为主要特点,少数在孕25周前发病。瘙痒常是最主要的主诉。通常瘙痒开始于手掌、脚掌及肢体远端,之后向近端扩展,严重病例可累及面部、颈部及耳,但一般极少引起黏膜表面的瘙痒。这种瘙痒一般用搔抓不能缓解,临床上处理较为困难,瘙痒可为持续性也可为间断性,可为全身性也可为局限性。程度可轻可重,轻者不影响日常工作,中、重度瘙痒可影响患者睡眠,多数病人瘙痒在夜间加重,部分病人因为严重瘙痒影响睡眠而表现为极度疲劳或出现易怒。妊娠胆汁淤积症患者瘙痒原因不明,有人认为是由于患者血中某种致痒物质沉积于外周皮肤神经末梢处,对之产生刺激所引起。

  有人通过研究认为这种致痒物质就是胆酸,因为大剂量胆酸可以诱发人类瘙痒,但目前尚未发现皮肤的瘙痒感受器处有胆酸成分存在。手术切除瘙痒处皮肤组织中也没有发现胆酸存在,因而认为这种瘙痒并不是由于皮肤中存在胆酸对外周感觉神经末稍造成某种刺激所引起。也有人认为这是由于妊娠胆汁淤积症患者体内有内源性阿片样物质积聚所致。

  到目前为止妊娠胆汁淤积症患者有瘙痒的原因还不是很清楚。妊娠胆汁淤积症患者一般没有皮疹,但可因搔抓而出现抓痕。应注意的是正常妊娠没有肝病者大约有60%的孕妇可出现毛细血管扩张及手掌上有红斑。另外,在所有的妊娠胆汁淤积症患者中有17%~75%的病人表现为轻度黄疸,有时黄疸也可能是唯一的主诉,但多数黄疸是出现在瘙痒之后的l~4周。妊娠胆汁淤积症是妊娠期黄疸的第2大原因,仅次于肝炎。黄疸的同时常伴有尿色加深及高胆红素血症,还有少数病人可有厌食、恶心及呕吐,但体检时肝区一般无压痛、肝大小也在正常范围,无急性肝病的证据,80%的病人症状出现于30孕周之后,少数病人症状出现于25孕周之前,瘙痒多在产后数天消退,多数患者瘙痒症状在产后2天内即消失,而黄疸一般消失较慢,但也多在数天内消失,个别患者在分娩后1个月才消失,但实验室检查结果完全恢复正常需在产后4~6周。但也有报道妊娠胆汁淤积症患者产后2年症状仍不消失,不过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对妊娠胆汁淤积症的诊断,具体可按以下标准:

  1.在妊娠期出现以皮肤瘙痒为主的主要症状。

  2.肝功能异常,主要是血清SGPT或SGOT的轻度升高,达60~100U,超过200U以上者较少。

  3.可伴有轻度黄疸,血清胆红素在18.81~85.50/μmol/L(1.1~5mg/dl)。

  4.患者一般情况良好,无明显呕吐、食欲不振、虚弱及其他疾病症状。

  5.一旦分娩,瘙痒迅速消退,肝功能亦迅速恢复正常,黄疸亦自行消退。

  在以上症状及体征中,瘙痒是最重要的,可以表现轻微,故每次产前检查时均不可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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