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是目前全世界都在关注的焦点之一,小编也希望大家都对此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很荣幸可以帮助大家,做一些相关方面的介绍:
病因及诱因
病因尚未完全清楚。近年来通过细胞分子遗传学的研究发现,肿瘤细胞的染色体上有一个或多个结构上或功能上不正常的基因存在,称为癌基因。迄今为止已发现的癌基因有40余个。与癌基因结合的染色体可发生断裂、片断缺失、易位、重排等异常。这可使细胞在增殖和分化过程中失去控制,呈现去分化及无限制的生长。
细胞的染色体可从二倍体变为异倍体。其变异的染色体构成该肿瘤的标记染色体(如白血病中的Ph染色体)。但有关颅内肿瘤的癌基因及标记染色体研究得还不多,有待继续寻找。各种癌基因的作用都不一样,有的能使细胞去分化而变为癌基因,称为启动基因;有的使癌细胞进行无休止的增殖,称为促进癌基因;也有的能抑制癌细胞的扩展,称为抑制癌基因。癌肿的形成乃是前两种基因的过度表达及后一种基因的丢失或表达不足的结果。癌基因可以直接传给子代,但带有癌基因的人并不都发生肿瘤,而需要经过反复多次小的演变才能发病。各种慢性刺激包括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都是影响癌基因表达的一种诱因。因此,癌肿的形成实际上是细胞积累无数次小的变动的结果。
在神经系统肿瘤中至少有3种肿瘤是支持上述学说的:①视网膜母细胞瘤:多灶性的视网膜母细胞瘤病人都有生殖细胞的变种,半数以上能传给子代,具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的特征。②脑膜瘤:约有70%的脑膜瘤可见到染色体制22缺失,使染色体总数从46个减少到45个,称为低倍体。③神经纤维瘤病: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肿瘤,有两类,一为周围型,皮肤上有很多结节,并有“牛奶咖啡色斑(CAL)”称为von Recklinghausen病(VRNF);另一为中枢型,有早年发病的双侧听神经瘤,CAL较少,没有皮肤病变,称为BANF。两种类型是由于不同的基因或同样的基因处于不同的染色体对位上所造成,都可伴发脊髓的多发性神经纤维瘤,颅内脑膜瘤、嗜铬细胞瘤及非肿瘤性病变(如大头畸形、蝶骨小翼和眶板的缺失、脊柱佝偻侧突畸形、一侧肢体的肥大畸形、智力发育迟钝等。
此外尚有神经母细胞瘤、血管母细胞瘤、多发性内分泌系统肿瘤、某些有家族倾向的胶质瘤、Turcot综合征(髓母细胞瘤与结肠息肉并发)及髓母细胞瘤与多发的基底细胞癌结合的综合症等,亦都可能具有遗传基因的存在,有待深入研究。
在颅内肿瘤的诱因中损伤、射线、化学物、病毒等是常被怀疑的。
1)损伤
最突出的例子为1938年Cushing及Eisenhardt所描述的Wood将军,在他的颅脑损伤的疤痕处有脑膜瘤的发生。此后文献报道脑膜瘤发生于颅骨凹陷骨折处的病例屡见不鲜。有作者报道1例脑膜瘤内还藏有一根铁丝,说明脑膜瘤与损伤之间是有联系的。但在其他各类颅内肿瘤中损伤的关系就不明确。
有学者分析损伤与颅内肿瘤的关系指出:①损伤可能促进原已存在的肿瘤加速生长;②促使原来存在的内脏肿瘤发生颅内转移;③使脑部残留胚胎组织发生肿瘤间变;④损伤引起的脑膜脑疤痕发生肿瘤。
有学者提出临床上欲确认损伤为颅内肿瘤的诱因时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损伤前病人是完全健康的;②损伤强度足以引起部分脑及脑膜的损害;③损伤的部位与肿瘤所在部位相符;④离伤后应有相当的时间,如时间只有数周是不足以引起肿瘤的;⑤有组织学切片的证实。
2)射线
有文献报道脑瘤放射治疗后在放射野诱发另一种肿瘤的情况已不少见。诱发的肿瘤除恶性脑膜瘤外还可为恶性胶质瘤。潜伏期7~21年不等。确定放射诱发的肿瘤必需具备以下标准:①肿瘤发生于放射野内;②放射治疗前该区肯定不存在这种肿瘤;③肿瘤发病离放射治疗相隔时间至少应有5年;④必须经组织学检查。
3)化学物
有多种化学物可在实验动物中诱发脑肿瘤,常用的有蒽类化合物(甲基胆蒽、二苯蒽、苯并芘等)、N-亚硝酸类化合物(亚硝基哌定、二亚硝基哌嗪、甲基亚硝脲、乙基亚硝脲等)。诱发的肿瘤可为各种胶质瘤、脑膜瘤、肉瘤、上皮癌、垂腺瘤等,部位以脑皮质下白质、海马区、侧脑室周围、三叉神经、周围神经、臂丛及腰骶丛等处为多。在人类中经化学物诱发的证实病例尚不多见。
4)病毒
在禽类及脊椎动物中病毒能诱发颅内种瘤。致瘤病毒有腺病毒、SV40病毒、Papavo病毒、Oncorna病毒及肉瘤病毒(RSV)。SV40病毒可诱发实验动物的脉络丛或脑室壁的室管膜瘤,发生率几可达100%;诱发时间约90~120d。RSV可在更多的动物中诱发颅内肿瘤,时间只需35d左右。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一些相关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在此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