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流程


医保报销
◆ 本市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
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A类、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疗机构,不受选定限制,可直接就医。
◆ 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征地超转人员,门诊就医实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度,即:门诊就诊时,需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必须由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定点医院,方可报销后一家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
【持卡就医,不用卡不能报销】
参保人员在本市门诊就医和住院时,应持社保卡。未持卡就医的,当次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可手工报销的情况见下面内容。
【手工报销情况】
参保人员在以下情况时,仍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相应规定报销:
1. 急诊未持卡
2. 计划生育手术
3. 手工报销期间
4. 定点药店的外购药品费用
5. 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异地就医费用
6. 企业欠费
7. 补换社保卡期间——需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医
8. 参保后未发卡——需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医
【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
在持卡就医时,退休人员的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在同时进行了报销结算。
【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就医】
1. 已经认定为工伤的且社保卡内已有工伤信息的参保人员,因工伤认定疾病就医时,持社保卡结算,享受工伤保险报销待遇。
来院交通
乘坐6路、7路、15路、34路、59路、105路、地铁7号线等公交都能到达
检查须知
出入院须知
办理住院手续流程

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流程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