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燕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的诊治、出生缺陷的产前咨询与诊断、产科急危重症以及产科感染性疾病的处理。

向 Ta 提问
个人简介
马玉燕,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产科,主任医师,1991年7月毕业于山东医科大学,获医学博士学位。现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产科副主任。 擅长优生咨询、产前诊断、产科感染性疾病诊疗、复发性流产的诊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妊娠期糖尿病的规范化诊疗,对处理各种产科合并症如妊娠合并心脏病、甲状腺疾病、肾脏疾病及自身免疫系统等疑难病症及产科危、急、重症的救治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在处理瘢痕子宫并前置胎盘伴植入方面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主要致力于高危妊娠防治及出生缺陷产前诊断的研究工作。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发表论文40余篇,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本。兼任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委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委员,山东省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主任委员,山东省遗传与优生学会副主任委员;担任中华妇产科杂志、中华围产医学杂志、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实用妇产科杂志及现代妇产科进展等杂志编委。展开
个人擅长
高危妊娠的诊治、出生缺陷的产前咨询与诊断、产科急危重症以及产科感染性疾病的处理。展开
  • 孕妇怀孕期间要检查项目有哪些

    孕妇怀孕期间检查项目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孕早期(1-12周)需做血HCG、孕酮、超声确认宫内孕;孕中期(13-27周)含唐氏筛查、糖耐量试验等;孕晚期(28周后)需监测胎心、胎位等。 孕早期检查:确认怀孕时间、胚胎发育情况,排除宫外孕,建立孕期档案。高龄孕妇(≥35岁)建议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筛查。 孕中期检查:15-20周做唐氏综合征筛查,16-20周排畸超声;24-28周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20-24周排查胎儿结构畸形。 孕晚期检查:每2周产检一次,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孕32周后每周胎心监护,36周后评估胎位及分娩方式,必要时复查超声。 特殊人群提示:有高血压、糖尿病史者需增加血压、血糖监测频率;多胎妊娠孕妇需提前沟通产检项目调整。

    2025-04-01 23:32:42
  • 怀孕4个多月了还呕吐正常吗

    怀孕4个多月仍有呕吐可能正常也可能异常,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多数孕妇孕早期(12周内)呕吐明显,之后逐渐缓解,但少数因个体差异或病理因素持续。 正常生理反应:约10%孕妇孕吐持续至孕中期,与激素变化(如HCG水平波动)、胃肠道敏感有关,通常不影响体重和营养摄入,无需特殊处理。 异常情况:若呕吐频繁导致体重下降>5%、无法进食进水、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或伴随发热、腹痛,需警惕妊娠剧吐或其他疾病(如肝炎、胆囊炎),应及时就医。 特殊人群注意:高龄孕妇、多胎妊娠、既往有妊娠剧吐史者需更密切观察,出现症状加重时尽早联系产科医生。 应对建议:保持少量多餐、清淡饮食,避免油腻和刺激性食物;适当补充维生素B6(需遵医嘱),严重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止吐药物。

    2025-04-01 23:32:42
  • 吃乌鸡白凤丸后怀孕了

    吃乌鸡白凤丸期间怀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乌鸡白凤丸主要用于调理气血,对内分泌影响有限,但需关注药物成分是否含活血或激素类物质。 若服药期间意外怀孕,首先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乌鸡白凤丸成分中的某些药材可能影响妊娠早期胚胎着床,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胚胎发育情况。 孕期用药需严格遵循医嘱,避免自行服用药物。若有月经不调、气血不足等问题,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方案,优先选择对妊娠影响小的替代疗法。 特殊人群如孕妇、哺乳期女性、肝肾功能不全者,服用任何药物前必须咨询专业医师,确保用药安全。孕期应定期产检,密切监测胎儿发育状况,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总之,服用乌鸡白凤丸期间怀孕应及时停药并就医,由专业医师评估妊娠风险,制定个性化孕期管理方案,确保母婴健康。

    2025-04-01 23:32:42
  • 胎膜早破有前兆吗

    胎膜早破通常无典型前兆,但可能出现以下表现:阴道流液(量多或持续少量)、分泌物性状改变(混有胎脂)、胎动异常或腹痛。 阴道流液是重要信号:孕妇若感觉阴道有液体不受控制流出,尤其是不受体位影响的持续性湿润,需警惕胎膜早破。 分泌物性状变化:正常分泌物为白色糊状,若出现混有胎脂的清亮液体,或液体量增多,可能提示胎膜破裂。 胎动与腹痛异常:突然胎动减少或频繁,伴随腹部隐痛或宫缩,需及时就医,排除早破后感染风险。 特殊人群注意:有生殖道感染、宫颈机能不全、多胎妊娠的孕妇,需更密切观察,一旦流液立即卧床并抬高臀部,尽快就医。 就医建议: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联系产科医生,切勿自行判断或延误处理,避免宫内感染或脐带脱垂风险。

    2025-04-01 23:28:57
  • 产妇吃萝卜行吗

    产妇在产后恢复期可以适量吃萝卜,萝卜富含维生素C、膳食纤维等营养成分,有助于促进消化、增强免疫力,但需注意食用时间和方式,避免过量或生食。 产后初期(产后1~2周):可将萝卜煮熟后少量食用,如萝卜汤、炖萝卜,避免生冷刺激,减轻肠胃负担,预防消化不良。 产后中期(产后2周~1个月):可适当增加萝卜食用量,如清炒萝卜丝,补充膳食纤维,缓解产后便秘,同时注意搭配蛋白质食物,保证营养均衡。 特殊情况:脾胃虚寒或易腹泻的产妇应减少萝卜食用量,避免加重肠胃不适;对萝卜过敏者禁止食用,以免引发过敏反应。 食用禁忌:产后初期避免生食萝卜,如凉拌萝卜、萝卜沙拉,以防刺激肠胃;过量食用可能导致胀气,建议每次食用量不超过100克。

    2025-04-01 2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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