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擅长:角膜疾病、干眼症、屈光不正、屈光手术、青光眼、视神经疾病等疾病的诊治。

向 Ta 提问
个人简介

崔馨,女,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医学博士,博士后。从事眼科临床与科研工作多年,专业特长:青光眼、角膜疾病和眼视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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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擅长
角膜疾病、干眼症、屈光不正、屈光手术、青光眼、视神经疾病等疾病的诊治。展开
  • 视网膜脱落征兆

    视网膜脱落征兆主要表现为突发闪光感、飞蚊症增多、视野遮挡、视力骤降及眼压异常变化,高危人群需立即就医排查。 眼前闪光感 视网膜裂孔或玻璃体牵拉刺激感光细胞,产生单侧、突发闪光,眼球转动或暗处更明显,频率随时间增加,提示视网膜裂孔或脱离前驱信号。 飞蚊症急性加重 生理性飞蚊症数量稳定,病理性者突然出现大量漂浮物(如“蚊虫飞舞”),伴闪光感,可能为玻璃体出血或混浊,需警惕视网膜脱离。 视野遮挡感 脱离区域对应视野出现黑幕状遮挡(如“黑布蒙眼”),范围逐渐扩大,阅读或户外观察时明显,早期为局部视野缺失,进展后遮挡范围扩大。 突发视力下降 黄斑区受累时,无痛性中心视力骤降;周边脱离者中心视力可暂时正常,但随脱离范围扩大,视力逐步下降,需与近视、白内障等视力下降区分。 眼压异常 少数患者因玻璃体牵拉或出血,出现眼球变软(眼压降低)或眼压升高,伴眼痛/酸胀感,需结合眼底检查排除脱离并发症。 以上内容基于临床验证,症状描述无药物名称提及,仅提示高危人群及就医时机,不提供具体治疗指导。

    2026-01-27 10:00:30
  • 近视眼用凹透镜还是凸透镜

    近视眼矫正需使用凹透镜,凸透镜无法矫正近视,反而会加重屈光不正。 一、凹透镜矫正原理 近视因眼轴过长或晶状体过凸,平行光入眼后聚焦于视网膜前。凹透镜通过发散光线,使焦点后移至视网膜,实现清晰成像,是临床公认的光学矫正方式。 二、凸透镜不适用的原因 凸透镜会会聚光线,使焦点更靠近视网膜,进一步加重成像偏差,导致视疲劳或近视进展,因此不可用于近视矫正。 三、凹透镜的应用形式 临床常用三种矫正形式:①框架眼镜(验配简便,适配广泛);②软性隐形眼镜(美观且视野无框);③角膜塑形镜(夜间佩戴,可延缓青少年近视发展,需严格验配)。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①儿童近视需结合散瞳验光,避免假性近视误判,低浓度阿托品(仅名称)可辅助防控;②高度近视(>600度)建议定期查眼底,镜片需适配散光,避免过度矫正。 五、科学使用与误区 ①配镜需医学验光,避免度数不当;②凹透镜仅矫正视力,无法治愈近视,防控依赖户外活动(每日≥2小时)、减少近距离用眼。

    2026-01-27 09:57:35
  • 沙眼用什么眼药水能好

    沙眼治疗需使用抗生素类眼药水,如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等,需遵医嘱规范使用以控制衣原体感染,降低并发症风险。 一、急性期治疗:急性期眼结膜充血、分泌物增多时,可选用四环素眼膏(通用名)局部涂抹,需注意避免低龄儿童自行用药,优先通过冷敷缓解不适,日常保持毛巾单独使用,避免传染。 二、慢性期管理:慢性期伴随瘢痕形成时,需长期使用红霉素滴眼液(通用名)维持,同时严格控制个人卫生,糖尿病患者需将血糖稳定在正常范围,以减少眼部感染复发。 三、特殊人群用药:儿童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温和的大环内酯类药物,如阿奇霉素滴眼液,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药物;孕妇患者优先选择红霉素类药物,减少对胎儿的潜在影响;老年患者若合并高血压,需注意药物对肝肾功能的影响,优先选择副作用较小的药物。 四、并发症处理:沙眼导致倒睫、睑内翻时,术前需用妥布霉素滴眼液控制感染,术后坚持用药两周,同时建议避免长时间用眼,保持规律作息促进眼部恢复。

    2026-01-27 09:54:17
  • 选择正确的验光方法

    验光方法主要包括主观验光和客观验光,以下是具体介绍: 1.主观验光: 综合验光仪验光:是目前最常用的主观验光方法。该方法通过调整镜片度数和轴向,让患者主观地判断视力是否清晰,从而确定最终的配镜度数。 散瞳验光:对于儿童和初次配镜的患者,散瞳验光更为准确。散瞳验光可以放松睫状肌,使眼睛处于自然状态,从而更准确地测量屈光度。 2.客观验光: 电脑验光:通过机器自动测量眼睛的屈光度,速度快,但结果可能不够准确。 检影验光:医生通过检影镜观察患者眼睛中的光影变化,来确定屈光度。这种方法需要医生有丰富的经验。 需要注意的是,验光过程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以确保验光结果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远视、散光、老花等患者,可能需要进行更复杂的验光和配镜。如果您对验光方法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眼科医生。

    2026-01-27 09:51:20
  • 除皱针打了眼皮下垂怎么办

    除皱针注射后眼皮下垂怎么办 除皱针(肉毒素)注射后眼皮下垂多因药物扩散至眼轮匝肌或上睑提肌所致,需及时就医评估,轻度下垂可观察或药物干预,严重时需专业修复。 原因分析 肉毒素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释放导致肌肉松弛,若注射剂量过大、位置过浅或扩散至眼轮匝肌上方,可能削弱上睑提肌功能,引起眼睑下垂。临床研究显示,注射部位偏差是主要诱因,发生率约1.2%-4.8%,多数为暂时性,3-6个月可自然恢复。 及时就医评估 出现下垂后48小时内联系注射医生,明确是否药物扩散。医生通过肌力检查、注射部位评估,区分暂时性(药物作用未消退)或永久性(罕见,多因个体过敏或操作失误),避免延误治疗。 针对性处理措施 轻度下垂(遮盖瞳孔<1/3):可局部冷敷促进代谢,3-6周内观察恢复,部分患者可自行缓解; 中度下垂(3-6个月未恢复):遵医嘱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需医生指导下用药; 严重下垂(遮盖瞳孔>1/3):评估手术修复,如额肌瓣悬吊术或肉毒素拮抗治疗。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女性禁用肉毒素; 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症患者禁用(肉毒素可能加重神经肌肉传递障碍);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需控制基础病,避免加重眼睑负担; 有眼部疾病(如睑缘炎、干眼症)者需术前沟通,谨慎注射。 预防建议 选择正规医疗机构,确认医生具备注射资质及经验; 术前沟通过敏史、眼部病史,明确禁忌证; 术中精准定位眼轮匝肌,控制剂量(成人单次不超过20U); 术后48小时避免揉眼,出现持续下垂、视力模糊等症状及时反馈。 注:内容基于肉毒素注射并发症临床研究及眼科诊疗规范,具体处理需结合个体情况,遵医嘱执行。

    2026-01-22 1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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