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孕检安排时间怎么安排问
怀孕孕检安排时间怎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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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6-12周):首次确认妊娠与胚胎发育
首次产检建议在确认怀孕后6-8周进行,重点排除宫外孕、确认胎心胎芽及胚胎发育情况,检查项目包括血HCG、孕酮、超声(经阴道或腹部)。高危孕妇(如年龄≥35岁、有流产史、慢性病史等)建议提前至孕4-6周检查,11-13+6周完成NT(胎儿颈后透明层)筛查,孕12周前建立孕期保健档案。
孕中期(13-27+6周):全面筛查与规律监测
孕15-20周需完成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18-24周进行系统超声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0-24周还可根据需求补充糖耐量试验(排查妊娠期糖尿病)。此阶段每4周产检一次,监测孕妇体重、血压及胎儿生长指标,孕24周后可增加血常规、尿常规检查频次。
孕晚期(28-40周):胎儿成熟度与分娩准备
孕28-36周每2周产检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重点监测胎心监护、超声评估胎位及羊水量,必要时复查心电图、凝血功能。双胎/多胎孕妇需增加超声检查(如孕11周前明确绒毛膜性,每4周监测生长),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孕妇需缩短检查间隔(如每周1-2次)。
特殊人群额外检查:针对性监测
高龄孕妇(≥35岁)建议行无创DNA或羊水穿刺,35-37周加做胎儿心脏超声;
双胎/多胎孕妇:孕20周后每2周超声评估生长发育,警惕早产风险;
合并内外科疾病(如心脏病、慢性肾病)者,需在医生指导下增加检查频率(如每周1次)。
检查注意事项:科学准备与应急管理
空腹检查:唐筛、糖耐量试验需提前空腹8-12小时;
超声准备:早期经阴道超声需排空膀胱,中晚期腹部超声建议憋尿(必要时);
紧急就医:出现阴道出血、剧烈腹痛、胎动异常等立即就诊,避免延误。
注:以上时间及项目需结合孕妇个体情况调整,具体以产检医生指导为准,检查前建议携带既往报告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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