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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几个月可以做孕检

2026年01月20日 16:12:28
病情描述:

怀孕几个月可以做孕检

医生回答(1)
  • 张丽萍
    张丽萍副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 向他提问

    怀孕后建议在确认妊娠后的6-8周(即孕1.5-2个月)进行首次全面孕检,后续按医生建议定期检查。

    首次孕检(孕6-8周)

    需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观察胎芽、原始心管搏动,明确胚胎发育情况。同步完成血常规、血型、HCG定量及孕酮检测,评估胚胎着床环境,若有腹痛、阴道出血需立即就诊。

    早期筛查(孕11-13周+6天)

    重点进行NT检查(颈后透明层厚度测量),结合血清学指标(如PAPP-A、β-HCG)完成早期唐氏综合征筛查,NT增厚提示染色体异常风险。高龄(≥35岁)或高风险人群建议直接选择无创DNA产前检测(NIPT),替代传统血清学筛查。

    中期筛查(孕15-20周+6天)

    完成中期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指标AFP、HCG、uE3联合检测)或无创DNA检测。高危孕妇(如既往流产史、家族遗传病史)可进一步行羊水穿刺(诊断金标准),排查21-三体、18-三体及开放性神经管畸形。

    系统排畸与健康监测(孕20-36周)

    孕20-24周行系统超声(大排畸),详细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完成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排查妊娠期糖尿病。孕晚期(28周后)每2周监测血压、尿常规,孕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36周后每周产检,评估分娩条件。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35岁以上高龄孕妇、有不良孕产史或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提前至孕6周开始产检,NT检查提前至孕11周前,增加超声(如20周+、24周)及NIPT/羊水穿刺次数,重点监测胎儿发育及孕妇健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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