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处理问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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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妊娠糖尿病(GDM)和孕前糖尿病(PGDM),处理需多学科协作,核心目标是血糖控制、母婴并发症预防及安全分娩。
一、诊断与分型
1.妊娠糖尿病(GDM):采用国际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WHO2019),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中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满足其一即可诊断,需排除孕前糖尿病。
2.孕前糖尿病(PGDM):孕前确诊糖尿病(含1型、2型等),孕期需动态监测血糖,避免漏诊或误诊,合并微血管病变(如糖尿病肾病)者需优先评估肾功能。
二、血糖管理核心策略
1.饮食干预:GDM及PGDM均需低升糖指数(低GI)饮食,碳水化合物占总热量50%-60%,每日膳食纤维≥25g,少食多餐(5-6餐/日),避免空腹时间超过4小时。
2.运动干预:餐后30分钟进行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孕妇瑜伽),每周≥150分钟,心率控制在静息心率+30次/分钟,避免剧烈运动及长时间站立。
3.药物治疗:PGDM以胰岛素为首选,空腹血糖目标3.3-5.3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GDM饮食运动控制不佳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二甲双胍(ADA2023指南推荐),避免口服降糖药(如磺脲类)用于妊娠早期。
三、母婴并发症预防体系
1.母体风险管控:子痫前期筛查(孕11-13周开始监测血压、尿蛋白),感染高危者(如胎膜早破史)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PGDM合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风险时,需动态监测血酮体(>3.0mmol/L提示需干预)。
2.胎儿发育监测:孕24-32周超声评估胎儿体重,羊水指数>25cm提示羊水过多时,需警惕胎儿高胰岛素血症;32周后每周1次胎心监护,NST无反应型需行生物物理评分(BPP)。
四、分娩方案个体化制定
1.终止妊娠时机:无并发症的GDM或PGDM孕妇,建议39周前终止妊娠;血糖控制不佳或合并子痫前期者,37-38周终止,羊水过少者适当提前(<37周需评估肺成熟度)。
2.分娩方式选择:胎儿体重≥4.0kg(超声估算)、胎位异常(如持续性枕后位)、胎盘功能减退(如脐血流S/D值>3.0)时建议剖宫产,自然分娩需缩短第二产程(<3小时),避免胎儿窘迫。
五、产后全程管理要点
1.血糖动态监测:PGDM患者产后48小时内胰岛素用量减半,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每日4次),直至血糖稳定;GDM患者产后6-12周复查75gOGTT,明确糖代谢状态。
2.新生儿干预:出生后30分钟内开始母乳喂养,监测血糖(出生1、3、6小时),预防性补充10%葡萄糖液(出生体重<2.5kg者),新生儿低血糖诊断标准为<2.6mmol/L。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35岁)、BMI≥30的肥胖孕妇需增加产检频次(每2周1次),强化胎儿体重监测(超声评估腹围增长率);合并高血压(血压≥140/90mmHg)的孕前糖尿病患者,孕期需将血压控制在<130/80mmHg,避免加重子痫前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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