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母细胞瘤分几期问
肝母细胞瘤分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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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母细胞瘤主要分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四个分期,各期依据肿瘤局部侵犯范围、血管侵犯情况及远处转移与否进行界定。
一、Ⅰ期:肿瘤局限于肝脏,包膜完整,无血管侵犯(包括门静脉、下腔静脉等主要血管),可完整手术切除,术后无残留病灶。此期肿瘤生长范围局限,手术切除后预后最佳,约80%以上患儿通过根治性手术可达到长期无病生存。患儿年龄多在2岁以内,男性占比略高,需避免术前过度使用镇静药物影响评估,加强营养支持以改善手术耐受性。
二、Ⅱ期:肿瘤局限于肝脏但存在局部侵犯(如突破肝包膜或侵犯邻近肝组织),或镜下可见血管内癌栓但未突破血管壁,手术可完整切除。部分病例需联合辅助化疗(如长春新碱联合顺铂方案)降低复发风险。女性患儿若合并家族性肿瘤病史,需警惕多灶性肿瘤可能,术前需完善影像学检查明确病灶边界。
三、Ⅲ期:肿瘤无法完整切除(如侵犯大血管或与周围器官粘连),或术后病理证实存在残留病灶,或区域淋巴结(如肝门淋巴结)转移。此期需通过手术减瘤联合辅助化疗(如顺铂、阿霉素方案)后再次评估手术可能性,化疗期间需密切监测肝肾功能,婴幼儿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优先选择经外周静脉营养支持。
四、Ⅳ期:肿瘤发生远处转移(如肺、骨、脑或腹腔内器官转移),或存在门静脉、下腔静脉等大血管侵犯导致无法手术切除。此期治疗以全身化疗(如多药联合方案)为主,部分孤立性肺转移灶可考虑手术切除,需优先控制疼痛等症状,采用非甾体抗炎药等药物缓解不适,避免低龄儿童使用注射类镇痛药物。
各分期的治疗决策需结合患儿年龄、营养状态及合并症综合制定,Ⅰ-Ⅱ期以手术根治为主,Ⅲ-Ⅳ期强调多学科协作,优先选择对肝肾功能影响较小的治疗方案,以保障患儿长期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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