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分期分组是通过病变侵犯范围、淋巴结受累区域及全身器官情况,将淋巴瘤分为不同阶段的临床评估方法,用于指导治疗方案选择和预后判断。
一、Ann Arbor分期系统(最常用)
1.Ⅰ期:局限于单一淋巴结区域(Ⅰ)或单一结外器官/部位(ⅠE)。如颈部淋巴结肿大但无其他部位受累。
2.Ⅱ期:累及横膈同侧两个或更多淋巴结区域(Ⅱ),或同时伴局灶性结外器官受累(ⅡE)。如胸腔内纵隔淋巴结和肺门淋巴结同时肿大。
3.Ⅲ期:横膈上下均有淋巴结受累(Ⅲ),可伴局灶性结外器官受累(ⅢE)或脾脏受累(ⅢS)。如颈部和腹腔淋巴结同时肿大。
4.Ⅳ期:弥漫性或播散性累及一个或多个结外器官,无论淋巴结是否受累。如淋巴瘤侵犯肝脏、骨髓或皮肤。
二、分组类型(根据全身症状划分)
1.A组:无症状
无发热(38℃以上)、盗汗、6个月内不明原因体重下降10%以上等全身症状。
2.B组:有症状
出现上述任一全身症状,提示肿瘤负荷较大或免疫激活状态。
三、国际预后指数(IPI)分组
1.低危组:年龄<60岁、Ann Arbor分期Ⅰ-Ⅱ期、LDH正常、一般状况0-1分。
2.中低危组:符合1-2个高危因素(年龄≥60岁、Ann Arbor分期Ⅲ-Ⅳ期、LDH升高、一般状况2分)。
3.中高危组:符合3个高危因素。
4.高危组:符合4-5个高危因素。
四、儿童淋巴瘤特殊分期
儿童淋巴瘤分期需结合年龄(<12岁)、肿瘤类型(如 Burkitt 淋巴瘤)调整,部分需考虑骨髓侵犯情况。
注意事项
分期检查:需通过CT/MRI/超声等影像学评估淋巴结和器官,必要时骨髓穿刺活检。
动态监测:治疗后复查分期可评估疗效,调整方案。
治疗决策:Ⅰ-Ⅱ期低危患者可局部放疗,Ⅲ-Ⅳ期需联合化疗±免疫治疗。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科普知识,具体诊断和治疗需由专业医师面诊决定,严禁自行服用药物或调整治疗方案。
参考文献:
[1]《WHO淋巴造血组织肿瘤分类(2022版)》[M].WHO,2022.
[2]NCCN Lymphoma Guidelines.Version 2.2023.
[3]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淋巴瘤诊疗指南2023版[J].临床肿瘤学杂志,2023,28(3):256-289.











